正宁民俗之家庭篇
家 庭
家庭构成
明嘉靖三十六年(1557),县域户均8.71口。清顺治七年(1650),户均5.5口;乾隆二十四年(1759),户均3.3口;宣统元年(1909),户均16.2口。民国14年(1925),正宁县户均2.79口;30年(1941),户均6.05口。此间,1户中四世、五世同堂者居多,个别大家庭人口近百。新中国建立后,家庭成员总数趋少,多为二辈或三辈同室,兄弟之间成家后大多分居。三四口之家,比比皆是。1950年8月,户均5.99口;1990年,户均4.56口;2006年,户均3.89口。在川道、山区中,因男女比例失调,地理、经济条件差等因素制约,也存在1丁1家现象。
社会关系
宗族关系 旧时,人们的宗族观念很强,每逢春节、清明,供影(祖先图)祭祀祖先。同族内盛行修家谱、修家庙。许多家族还订有族规。新中国成立后,破除封建家族礼教,倡建新型文明的家族关系。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观念,基本深入人心。生男生女都一样,招上门女婿不再遭受非议。21世纪后,续家谱、成影、挂影等活动在一些家族得到重视。
亲戚关系 多属姻亲,主要有:父亲舅家,称老外家、舅爷家,父亲舅家表兄弟称表叔。外祖父称外爷;外祖母称外奶。舅父称舅、舅舅;舅之妻称妗子。姑母多称姑、姑姑。母亲之姐妹称姨。岳父、岳母多称姨父、姨。妻兄称室兄哥、内兄,妻弟称小舅子、内弟,妻妹称小姨子。父母之表兄弟均称表叔,父母之表兄弟妻子,称表姨、表婶。妻姐或妻妹之丈夫称姐夫或妹夫,向别人提及称“一挑担”。姑或舅家子女称表兄、弟或表姐、妹。另外,胞族之诸亲俗称拉搭亲戚。有的还拜干亲。亲戚之间特别是近亲之间有红白事要行情带礼,若亲戚有病,要携礼看望;节日期间要相互探访;亲戚有困难时主动帮助。为了优生优育,或者避免琐事闲言影响亲戚关系,旧时习惯远地结亲。
邻里关系 自古以来,县民以邻里和睦、互帮互助为美德。邻里有事,各家相帮,蔚为风气。如婚事筹办待客,丧事送葬,造房取土运料,皆自告奋勇,不索报酬。对贫寒人家,遇天灾人祸,主动馈粮赠物;对鳏寡孤独者,送吃送喝,捐赠衣物;邻里之间发生矛盾,各自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自我责备,互求谅解。如遇一室一家难以解决之事,便备饭菜请邻里有威望的长者,调处和解。村民委员会、乡(镇)法庭在民众纠纷调解方面,发挥重要职能。
称谓
世人称谓 人们惯用尊称称呼他人。问人姓名多用“请问贵姓、尊讳”等语,问年龄,多用“贵庚多少”,回答时多用谦语。小辈见长辈亲戚,先问好,该尊称什么就称什么,一般称“老人家”,不能白搭话。见朋友,有的称兄道弟,有的直呼其名,见有职业者则称其姓和官衔,但任副职者不称副字。见年长者尊称“老人家、大爷、大娘”。见年龄比自己长者尊称“老哥、老兄、老嫂子、师傅、老同志、同志”等。见年龄比自己小者称“老弟、小兄弟、小师傅、小同志”等。见小孩称“小宝宝、小乖乖”,已上学者称“小朋友、小同学”。同姓的习称“一家子”。
亲属称谓 曾祖父称“太爷、老太爷”。曾祖母称“太、老太”。祖父称“爷、爷爷”。祖母称“奶、奶奶”。父亲称“爸、爸爸、爹、大”。向别人提及时称“外前老人”。母亲称“妈”,向别人提及时称“屋里老人”。伯父称“伯、大爹、大爸”。伯母称“大妈、大娘、妈妈”。叔父称“大大”,或按排行称几大,如“二大、三大”等。叔母称“娘”,或按排行称几娘、几妈,如“二妈、三妈”。妻子俗称“老婆、婆娘、当家的、屋里人”,年轻人称“媳妇、媳子、内人”,新称“爱人”。丈夫称“男人”,上了年岁称“老汉、外前人、掌柜的”。丈夫或妻子叫对方时,农村多不直呼其名,而叫孩子名加尊称代替。与他人交谈时,称“娃他爸”或“娃他大”,现在多略“娃”称“他爸”或“他大”。儿子、女儿直呼小名,与他人交谈时称“我娃、娃娃”。儿子称“娃娃”,未婚女孩称“女子、姑娘”,结婚后按婆家姓氏称,如婆家姓张,称“张家”,姓李称“李家”。妯娌之间称“先后”。小的称大的“嫂子”,大的称小的“弟媳”。旧时,家庭成员之间的地位待遇有大小差别。现时家庭成员之间的地位、待遇都较平等。(资料来源《正宁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