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宁县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正宁县福康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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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宁县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正宁县福康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的解读

 

为支持主流媒体围绕主业,紧贴市场,关注民生,探索建立“新闻+政务服务商务”的运营模式,增强自我造血机能,帮助生产内容变现,支持融媒体中心发展。经十六届县委常委会第2次会议和县政府十八届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组建正宁县福康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一)该公司为县属国有企业,实行经理负责制,企业化运营,县国资局代表县政府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县融媒体中心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二)公司设经理1名,由县融媒体中心任命。

   (三)根据工作需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制定公司章程,设置董事会、监事会和内设机构。

   (四)公司工作人员由县融媒体中心现有聘用人员兼职办理日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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