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7120000006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6-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三嘉乡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正宁县财政局:
根据《正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正宁县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正财发〔2023〕68号)的通知要求,三嘉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对照检查内容在全乡范围内,认真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组织实施总体情况
(一)组织实施基本情况。我乡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任组长、副乡长任副组长、乡项目办、财务人员为成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对2021年-2022年全乡政府采购进行全面排查,经自查,我乡2021年实施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街道环境整治,该项目2021年购买服务8.9万元;2022年实施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街道环境整治,该项目2022年购买服务8.9万元;2023年实施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街道环境整治项目,该项目2023年计划购买服务8.9万元。
(二)自查总体结论。根据自查和复查情况,未发现我乡2021-2023年实施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存在将应该由政府自身直接履职的事项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未发现存在履约管理不力,未发现存在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问题,未发现在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存在增加政府债务问题。
二、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
(一)管理做法。三嘉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办法及其实施条例》、《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务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相关规定管理。
(二)支出情况。2021年实施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街道环境整治,该项目购买服务8.9万元;2022年实施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街道环境整治,该项目购买服务8.9万元;2023年实施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街道环境整治项目,该项目计划购买服务8.9万元。
三、自查发现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问题不足。
1.资金投入不足。
2.保洁员街道环境整治服务质量不高。
(二)原因分析。
财政预算资金不足,人员工资低,服务质量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加强服务人员管理,加强政策的学习和培训。
五、意见建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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