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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人民政府

三嘉乡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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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7120000007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6-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三嘉乡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深刻吸取“3·27”河北沧州废弃冷库火灾、“4·17”浙江金华厂房火灾、“4·18”北京医院火灾等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推动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执行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我省35条具体措施,突出人员活动集中且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单位场所,采取针对性的检查方式和整治措施,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摸清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有效整改并消除一批重大风险隐患,确保纳入排查范围的重点场所100%检查一遍、100%培训一遍、重大风险100%挂账整改,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努力维护全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排查范围

结合具体实际,聚焦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五类场所进行重点排查(排查整治重点见附件):

(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

(二)敏感特殊场所。包括卫生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文物建筑等。

(三)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集餐饮、文化、体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等。

(四)新业态新领域场所。包括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光伏、风电、储能电站等。

(五)乡村高风险场所。包括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仓储物流、易燃易爆、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泡沫彩钢板建筑、“三合一”“九小场所”等。

三、检查方式

(一)单位主动自查。乡消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由主要负责人带队组织内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自查自改阶段每月向乡消防工作所和主管部门报告自查自改情况。

(二)行业条线排查。各学校、卫生院、派出所、综治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要发挥行业部门条线监管作用,对照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重点场所火灾防范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开展本行业、本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推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将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情况及时抄送乡消防工作所。

(三)乡村广泛排查。乡消防工作所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推动乡政府牵头组织,发动派出所、综合执法队、网格队伍等群防群治力量,深入开展乡村末端防火检查。

(四)专家辅助检查。乡消防工作所可通过聘请安全领域专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注册消防工程师等力量,同步联合消防大队专业技术骨干,分阶段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等高风险和复杂场所开展专家检查和指导服务,着力破解“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

四、整治措施

(一)挂牌督办。梳理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风险、逾期未整改销案、整改难度较大的村、各乡直单位,及时提请乡消安委会办公室进行挂牌督办。

(二)函告约谈。乡消防工作所、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定期组织对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企业门店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管理人等进行约谈,督促签订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对排查整治不力、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企业门店,及时组织进行约谈。

(三)信用监管。运用《甘肃省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门店及其主要负责人,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清单,并通报发展改革、工信,市场监管、文化旅游、金融监管等部门,推动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银行贷款、星级评定等的重要依据。

(四)分类施策。针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跟踪督促整改,对能够整改的,尽快整改销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按期整改销案;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商贸市场、自建房、“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提请管委会纳入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统筹改造,进行综合整治。

五、工作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3年6月15 日前)。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细化专项行动排查范围、整治重点,明确责任分工、措施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组织发动。

(二)自查自改(2023年8月底前)。督促指导企业门店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按规定主动报告。乡消防工作所会同县消防大队、住建、公安、卫健、民政、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开展指导帮扶。

(三)督促整改(2023年11月底前)。深入开展排查整治,聚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和检查事项,深入单位场所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格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影响公共安全、整改难度大的,提请上级协调解决,各乡直单位、各村、各部门齐抓共管,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完毕。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底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政治自觉,着力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风险,为全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协调推进工作。要坚持一手抓重大风险排查整治,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管理制度、标准规定,着力解决消防安全系统性、根源性、普遍性问题。

(三)狠抓隐患整改。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开展专业化隐患排查整治。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强化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对专项整治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导考评。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工作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和考评内容,加强过程监督和责任追究。对自查、排查、整改、核查等工作弄虚作假、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亡人火灾和较大社会影响火灾的,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提请县政府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严格追究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单位法人、实际负责人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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