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32000000008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12-2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法定信息 |
变更城乡居民高龄津贴发放渠道的通知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大家好!
2024年1月,如果您和您的家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有所变化,请不要惊慌,更不要焦虑,您的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并没有降低,您的养老钱也没有被侵占挪用,只是按照政策规定,从2024年1月起,城乡居民高龄津贴的发放渠道有所改变。
根据《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公安厅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甘民发〔2022〕179号)文件精神,从2024年1月起,高龄老人生活津贴不再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合并发放,而是从原来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中剥离出来改由民政部门发放。请广大城乡居民朋友、特别是80周岁以上老年朋友知悉并相互转告。
值此新年来临之际,衷心祝愿亲爱的父老乡亲、广大的城乡居民朋友身体健康,生活愉快!如有需要,请拨打0934-635545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正宁县社会保险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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