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5280000004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5-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规划信息 |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划 (2024—2030年)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划 (2024—2030年)的通知
(此件部分公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庆阳市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前 言
林下经济是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和林间空地,通过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多种途径,提高林地综合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益,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森林资源保护双赢的一种生态经济产业。2022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出席全国两会农业界、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界政协委员时指出,要树立大植物观,向森林要食物。随后在3月30日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他又指出,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碳库。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是充分发挥森林“四库”功能、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有效途径。2023年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胡昌升对新时期全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开发更多绿色林下产品,2023年全省要实现林下经济产值65亿元以上,三年内要达到100亿元以上。
庆阳市位于甘肃省东部,属黄河中游黄土高原沟壑区,总面积4067.61万亩。多年来,全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把林下经济产业作为林草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发展“四大类型”“十三种模式”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经济。截至2023年底,全市综合利用林地发展林下经济面积127.39万亩,建成国家级林下经济龙头企业1个,省级林业和草原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个,实现林下经济总产值7.28亿元,为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出了重要贡献。
从国家、省、市的安排部署看,今后林下经济发展将成为庆阳市林草领域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升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扶持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大,发展机遇十分难得。为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科学高效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我市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甘肃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庆阳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等要求,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编制了《庆阳市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扩大规模、丰富品种、培育主体、强化品牌、拓展市场”为总目标,以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综合利用为重点任务,培育“林药、林菌、林菜、林苗、林果、林草、林茶、林蜂、林禽、林畜、林特、林加、林游”十三种发展模式,推进种养基地、加工基地建设,大力培育消费市场,强化产业科技支持,推动科学高效利用林地资源,为推进区域跨越式发展赋能蓄力。到2025年,全市综合利用林地发展林下经济面积达到155.40万亩,年综合产值10.06亿元。到2030年,全市综合利用林地发展林下经济面积达到207.07万亩,年综合产值13.46亿元。
第一章 发展形势
第一节 政策背景
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经济,是林草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新修订的《森林法》首次将“林下经济”写入法律条文,从法律层面明确提出科学发展林下经济,对发展林下经济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同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农经〔2020〕1753号),从金融、科技、林地利用等多方面强化对林下经济的政策支持。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促进林下经济发展;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将林下经济列入林草产业新业态重点项目;国家林草局发布《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提出到2030年,全国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总面积达7亿亩,实现林下经济总产值1.3万亿元。2012年7月,甘肃省印发《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甘办发〔2012〕3号),提出以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加快林下经济发展。2017年3月,原甘肃省林业厅印发实施《甘肃省“十三五”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甘林办函〔2017〕125号),积极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森林环境景观产业、特色经济林果、生态经济兼用林产业,并取得了可喜的成就。2023年1月,省委书记胡昌升在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开发更多绿色林下产品,年底实现林下经济产值65亿元以上,三年内要达到100亿元以上。2023年2月,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通知》(甘林改发〔2023〕25号),提出持续推进全省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10月,省林草局印发了《甘肃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对今后几年林下经济发展做了具体安排。庆阳市也印发了《关于印发庆阳市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2—2015)的通知》(庆政办发〔2012〕169号)、《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庆办发〔2023〕46号)等文件,推动庆阳市林下经济发展。2023年2月,庆阳市印发了《构建三元双向循环农业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庆发〔2023〕1号),因地制宜提出了做大种植业基础、做强养殖业牵引、做优菌业循环纽带“三元双向”循环农业模式,为我市林下经济发展提供良好发展机遇。
第二节 主要成效
一、林下产业初具规模
近年来,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林下经济发展机制不断创新,参与主体逐步增多。各县区鼓励和引导各类经营主体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推进林权向有能力、会经营的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社和林业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适度集中,推动林下经济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康养为主体的林下经济产业规模逐步扩大,成为拉动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新的“新引擎”。华池县甘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累计投资3200万元,建成生产线8条,生产沙棘原浆、沙棘口服液、沙棘茶等产品,累计向农户收购沙棘枝条果4000余吨,林农参与沙棘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各国有林场积极探索订单育苗模式,销售和使用苗木3300万株,销售额达到2100万元。截至2023年底,全市利用林地发展林下经济总面积127.39万亩,林下经济总产值达到7.28亿元。
二、发展模式各具特色
全市各地“以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为引领,依托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大力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四大类型,“林药、林菌、林菜、林苗、林果、林草、林茶林蜂、林禽、林畜、林特、林加、林游”十三种发展模式。初步形成南部绿色种植产业区(发展林下黑木耳、羊肚菌、金银花、平菇、柴胡、连翘等种植)、北部环保养殖产业区(林下养殖二代野猪、黄牛、梅花鹿、山羊等畜类)、中部林产品加工产业区(加工活性炭、脱苦杏仁、中药材切片、果醋、果脯等)、东部康养旅游产业区(以东部子午岭为依托,打造秦直道、药王洞、东华池森林公园等森林旅游胜地)、西部经济养殖产业区(养殖鸡鸭鹅、乌鸡、香醇雁等禽类)五个林下产业区,形成区域特色。
三、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按照《甘肃省林业厅关于促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实施意见》《甘肃省家庭林场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要求,围绕“壮大规模数量、提升质量效益、发挥示范引领”目标,不断提高农民经营林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构建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和利益保障机制。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具体指导,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山入林,培育林下经济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初步建立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有效连接机制。从部队复员返乡的陈志飞流转林地面积2000多亩,筹建了合水县腾飞林下野猪养殖家庭林场,建成猪舍500平方米,散养圈舍2000平方米,注册了“黑木崖”林下野猪养殖国家商标品牌,年出栏商品猪、仔猪1300头,年产值760多万元,净利润140万元左右。庆城县农民李庆忠成立庆城县惠萃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社,种植金银花2000多亩,生产加工销售金银花、黄芪、黄芩等中药材,带动周边乡镇种植户种植中药材3000多亩,户均年收入增加6000元左右。目前,全市有国家级林下经济龙头企业1个,省级林业和草原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个,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274个,家庭林场71个,专业大户52个。
四、示范作用日益明显
依托省级财政林下经济项目资金,培育树立了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林下经济发展典型。潘杨涧林场经营面积4200多亩,其中有林地面积3260亩,森林覆盖率80%,2016年被评为“国家林下经济及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林场年销售生态鸡2万只、山鸡蛋12万枚,年利润60多万元,带动当地112名群众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绿生源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5年4月,2022年被评为“省级林业和草原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合作社栽植2700亩核桃,林下养殖兔规模达30万只,配套兔饲料加工厂及繁育厂,带动207户农户栽植核桃1000余亩,户均增收2000余元。通过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基地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广大农民群众发展林下经济,以生动鲜活的事例和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为周边区域或类似区域提供借鉴参考,激发农民群众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五、综合效益逐步显现
近年来,全市林下经济产业效益多方面显现,在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之间打开一条通道,走出了一条兼顾经济与生态、开发与保护的新路径,在促进山区林区保就业、惠民生、增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华池县恒烽中药材苗林有限公司、庆城县惠萃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中药种植生产为一体的龙头企业,带动群众种植中药材7.5万亩,亩综合效益达6000元以上;培育了庆阳协盈养殖有限公司、宁县盘克宋庄白吉湖纯生态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合水县杨家岔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等一批林下养殖大户,丰富了产品类型,增加了市场供给;甘农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庆阳新一代食品有限公司、赛羡果蔬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龙头企业,生产干果、果脯蜜饯、果汁饮料、活性炭、中成药品等精深加工产品,促进品牌林产品融合发展;“子午岭”“宁县曹杏”“九龙金枣”“回生”“新一代”“花宝湾”等一批区域特色品牌脱颖而出,成为庆阳新名片。
第三节 发展机遇
一、丰富的林地资源为发展林下经济提供了基础
庆阳市位于甘肃省东部,属于温带半湿润、半干燥的大陆性季风气候,日照充足,平均年降水量505毫米。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全市总面积4067.61万亩,林地总面积1312.43万亩,其中有林地1069.6万亩,灌木林地38.06万亩,其他林地204.76万亩。森林蓄积量2262.5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6.30%。特别是东部子午岭森林资源富集,山清水秀,空气清新,是纯天然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基地,为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二、新修订《森林法》首次赋予林下经济法律地位
2020年7月1日,新修订的《森林法》正式实施,首次赋予林下经济法律地位,明确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商品林可以依法自主经营,公益林可以在符合区位保护要求和不影响生态功能的前提下,经科学论证,适度发展林下经济。明确了林下经济对森林资源的利用范围和发展空间,通过保护合法权益,进一步调动了广大林业经营主体,特别是林农及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对发展林下经济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林下经济提供了政策支持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我市逐步建立了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运行机制,鼓励各县(区)在完善产权权能方面积极探索,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林地和森林资源的多种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林地生产力被进一步释放,为林下经济规模化生产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有了承包林地的林农群众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四、旺盛的消费需求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了市场保障
近年来,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对绿色食品和森林康养需求剧增。林下产品依托于生机勃勃的森林环境,更具自然性、生态性和有机性,极具市场竞争力。特别是在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的大背景下,消费者对林下套种的药材、珍贵食用菌等产品功能认识逐步提升,林下经济产品在市场上越来越受百姓青睐。利用森林的景观功能、休憩功能、康养功能,发展森林康养等景观环境产业,市场前景更为广阔。
五、一系列重大战略实施为林下经济拓宽了发展平台
国家正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创新驱动、区域协调发展等一系列重大国家战略,涵盖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富民产业、繁荣区域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我省实施的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建设、“碳达峰、碳中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以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 “构建‘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牵引带动全省协同联动发展”,为全面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拓宽了新的发展平台。庆阳市大力实施的“三北六期”防护林工程在生态修复、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打通“两山”转化通道,实现增绿增收双赢提供有利条件。我市积极构建种植业、养殖业、菌业“三元双向”循环农业,大力发展“牛羊猪鸡果菜菌药”八大主导产业,进一步加快了林草领域供给侧改革,调整和优化了林草产业结构,为发展林下经济提供了良好契机。
第四节 存在问题
一、基础设施配套不足
我市森林资源富集,虽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充沛的光热水资源、清新的空气等良好的生态环境,但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多,发展林下经济行路难、资源利用难的问题非常突出。林区的水利、电力、通信等设施也较为落后,林区产业基础设施配套不足的问题,已严重制约林下经济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二、资金投入渠道不畅
我市林下经济生产经营环节普遍存在融资慢、融资难问题。高标准林下经济项目前期投入较大,多数经营者缺乏启动资金,发展之初就受到限制,难以高标准起步、做大做强。林下种养收益周期长,前期投入大,资金周转慢,经营融资难,亟待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三、产业发展布局分散
我市林下经济总体处于培育典型、由点到面的推进阶段,尽管林下种植、养殖和林产品采集加工分布面广,但小而散问题突出。长期以来,由于林下经济产业扶持资金投入有限,区域化发展格局尚未形成,各类林下经济经营主体经营规模普遍不大,产品结构相对单一,二产加工短板明显,三产融合不够,未形成种养、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链条,仍以初级产品为主,市场占有率较低,产品附加值不高,亟待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产品精深加工力度,实现循环发展和综合利用,推动林下经济产业转型升级。
四、科技支撑能力薄弱
全市林下经济科技投入偏低,尚未建立完善的林下经济科技支撑体系,专业化人才短缺,尤其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兼具科研理论知识的科研人才不足,技术培训不足,科技成果推广不够,经营管理水平不高,产品研发创新能力不足,质量控制标准不健全,科技支撑能力亟待提高。林下种养多数沿用传统生产方式和管理方法,先进实用技术推广普及力度不够,缺乏优秀产业技术领头人。大多数种植养殖户缺乏市场信息和养殖技术。产品品种良莠不齐,影响林下经济产品产量和质量的提高。
第二章 发展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坚决维护生态安全的前提下,科学高效利用林地资源,充分发挥其生境优势,以“扩大规模、丰富品种、培育主体、强化品牌、拓展市场”为总体目标,积极构建林上林下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强化食用林产品质量监管,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优化林下经济发展布局,延伸林下经济产业链条,增加林下产品供给,全力破解林草资源转化利用路径不宽等瓶颈难题,努力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互促双赢、融合发展,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作出新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开发保护并重
全面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基础上,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与循环经济理念,科学合理利用林地资源,优先推广人为干扰较少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紧密结合。
二、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施策
针对各县(区)独特的自然禀赋、种养传统、特色品种等产业要素,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发挥比较优势,选择合理的产业培育模式,在最佳适生区做到挖掘资源、突出特色,推动林下经济特色发展。
三、深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围绕释放林地资源潜力,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资源管理政策,落实财税金融投资等支持政策,积极培育和引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激发林下经济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
四、建设品牌,提高竞争能力
充分发掘各地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完善产品标准体系,开发“甘味”品牌特色林下经济产品,不断提升品牌的体验价值和口碑,提高林下经济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实现持久发展和价值最大化。
五、科技支撑,推动创新发展
加强科技支撑,鼓励自主创新,提高林下经济产品科技含量,创新产品内容和形式,推动产业技术进步,进一步发展壮大林下经济科学技术人才队伍,推动林下经济产业高产、优质、高效发展。
第三节 发展方向
充分挖掘林地资源,全面利用森林空间维度,选择适宜的林下温度、湿度、光照等生态环境条件,开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休闲旅游、林产品加工和森林休闲旅游等多种经营活动。深挖子午岭潜力,在国有林区探索发展以林药、林菌、林蜂、林产品采集为主的林下经济新模式。积极延伸林业产业链条,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共赢的目标。
一、坚持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面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发展的深刻内涵,既要坚持生态优先,更要坚持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稳步发展,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经济优势和产业优势,拓宽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之间的转化路径和渠道。
二、坚持集约发展。按照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碳库的科学论述,以森林生态安全为基础,以提升林地效益为核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充分发挥林地资源优势和林荫空间优势,全面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康养等多种经营,使农林牧副渔等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推动林下产业向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最大限度地提高林地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三、坚持链式发展。把林下经济定位在农民增收的新目标上,采取“企业+产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经济组织+中介机构”等多种发展模式,积极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延长林草产业链条,循环发展林下产业,培育全市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积极引导发展“林—草—畜(禽)”“林—果—药(蜂)”“林—花—鱼(药)”等多种立体复合种养模式,支持鼓励农户搞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尽快形成“产—加—销”一体化产业格局,主动向市场提供绿色林产品。
第四节 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树立大食物观,积极构建林上林下多元化供给体系,科学、有序扩大林下经济产业规模,鼓励各县(区)、各国有林场结合资源禀赋及产业基础,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围绕“扩大规模、丰富品种、培育主体、强化品牌、拓展市场”的总体目标,以发展“四大类型、十三种模式”的林下经济为重点任务,紧密结合我市构建种植业、养殖业、菌业“三元双向”循环农业,大力发展“牛羊猪鸡果菜菌药”八大主导产业的契机,引导支持新型经营主体规模经营,提升林下产品精深加工水平,生产品种丰富的绿色产品。融合我市岐黄文化、农耕文化、红色旅游,深入挖掘林下经济在文化、旅游、教育和健康等领域的多栖功能,实现林地增效、林农增收、林木资源永续利用的发展目标,全面提升产业综合效益,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二、具体目标
到 2025年,全市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总面积达到155.40万亩,实现林下经济总产值10.06亿元,林下种植利用林地面积61.86万亩,林下养殖利用林地面积16.42万亩,林产品采集加工利用林地64.47万亩,森林景观利用林地面积12.65万亩;到2030年,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总面积达到207.07万亩,实现林下经济总产值13.46亿元(表2)。
表2 全市林下经济发展主要目标 | |||
指标 | 2023年 | 2025年 | 2030年 |
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总面积(万亩) | 127.39 | 155.40 | 207.07 |
林下经济总产值(亿元) | 7.28 | 10.06 | 13.46 |
林下种植(万亩) | 57.43 | 61.86 | 82.77 |
其中:林下中药材培育面积(万亩) | 7.96 | 10.60 | 14.18 |
林下食用菌生态培育面积(万亩) | 0.5 | 0.80 | 1.07 |
林下养殖规模(万亩) | 24.75 | 16.42 | 21.96 |
林产品采集加工(万亩) | 35.46 | 64.47 | 86.26 |
森林景观利用(万亩) | 9.75 | 12.65 | 16.08 |
第五节 规划期限
3年。规划期限7年:2024—2030年。
第三章 总体布局
第一节 林地利用范围
一、优先利用的林地
根据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要求,在维持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的前提下,优先利用我市林辅用地,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开展林下经济活动。在国有林地范围开展林下经济活动,应当符合已有的森林经营方案。应科学合理设置必要措施,防止加剧或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二、限制利用的林地
(一)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内的林地;
(二)除国家一级公益林外的其他公益林;
(三)除划定为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域外的其他天然林;
(四)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的林地。
在限制利用的林地内开展林下经济活动的,禁止进行全面林地清理,只能进行小块或穴状整地,禁止施用化学肥料和化学农药。在除国家一级公益林外的其他公益林内,在符合公益林生态区位保护要求、不破坏森林植被、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功能发挥的前提下,经科学评估论证,适度发展林下经济。在除划定为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域外的其他天然林地内,在不破坏地表植被、不影响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前提下,经科学评估论证,适度发展林下经济。在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内发展林下经济,应严格遵守自然保护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的林地开展林下经济,应严格遵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不造成新的水源环境污染。
三、禁止利用的林地
林下种养活动禁止在以下林地内开展:
(一)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林地;
(二)国家一级公益林、林地保护等级为I级的林地;
(三)划定的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域内的林地;
(四)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林地;
(五)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生境)及生物廊道内的林地。
第二节 区域布局
根据各县(区)、各国有林场林下经济产业现状和适宜发展区域条件特点,充分考虑林下经济发展历程和经营管理技术水平,以及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彰显特色,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合理规划,将全市林下经济产业布局划为南部绿色种植产业区、北部林畜养殖产业区、中部林产品加工产业区、东部康养旅游产业区、西部林禽养殖产业区五大区域。根据各片区林下经济发展现状和发展潜力,确定各区域发展方向和重点(图3)。
一、南部绿色种植产业区。该区域地形由董志、早胜、宫河等12条大塬及其间河谷组成,包括正宁县、宁县、西峰区、镇原县26个乡镇。地形完整、地势平坦。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干旱,雨雪稀少,夏秋多雨,降水集中。
林下经济主要发展方向:在保护好森林植被的前提下,改善林内通风透光,在林下发展黑木耳、平菇、香菇、羊肚菌等食用菌,大力培育温差适应性强、生长周期短、产菇期集中的新品种。利用林间空地、林缘或荒山发展牡丹、芍药、连翘等花药兼用的花卉苗木。利用生态系统较为稳定林地,采取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等方式发展林下种药。加大特色野生森林蔬菜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采取“野生采摘+野生抚育+人工栽培”的方式,培育苦苣菜、薤白头、香椿、蒲公英等林菜。
二、北部林畜养殖产业区。该区域位于庆阳市最北端,包括环县、华池县26个乡镇。靠近毛乌素沙漠南缘,属于马莲河与苦水河、清水河上游区域,人均土地面积较大,有土地轮耕的习惯,有养殖山羊和种植药材的传统,是发展畜牧业、林草的理想区域。
林下经济主要发展方向:利用农民发展畜牧业的传统,大力发展舍饲养殖。在不破坏林草资源的前提下,根据林地草地生态承载力,在林下草地适度放养牛、羊、猪等家畜或梅花鹿、野猪等特种养殖,在林下点播种植牧草,形成林下种草养殖的良性循环。在对现有林草资源严格保护的基础上,以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原植被恢复、退牧还草等工程为载体,通过企业带动,采取订单种植,上门收割、保价收购等方式,引导农民群众广泛种植紫花苜蓿、饲草燕麦等优质饲草。
三、中部林产品加工产业区。该区域位于庆阳市中部,包括庆城县、合水县、西峰区、环县、华池县32个乡镇。绝大部分地区为干旱半干旱气候,地域相对平整,灌溉设施齐全,属于农耕文化发源地,是庆阳市发展特色经济林果和林产品加工的主要区域。
林下经济主要发展方向:充分利用退耕还林地、荒山地等适宜林地,鼓励引导群众上山上坡发展核桃、晋枣、曹杏、黄柑桃、大樱桃、沙棘等特色经济林果,加快推进低质低效果园的提质增效改造,提高产量和质量。采取科学可持续经营的方式,采集地皮菜、山杏、山桃、沙棘、文冠果、酸枣、野生药材、山野菜、绿化苗木籽种等林产品。创新发展模式,积极推进现代加工技术规模化生产,建设产品初精加工基地,推进食品加工、林药产业、活性炭、动植物饲料等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
四、东部康养旅游产业区。该区域位于庆阳市东部子午岭林区,包括华池县、合水县、宁县、正宁县21个乡镇和4个林管分局。子午岭是洛河和马莲河的分水岭,是甘肃东部与陕西省的分界线,是我国整个西北地区黄土高原仅存的次生林区。
林下经济主要发展方向:充分发挥森林氧吧与负离子较为丰富的健康效能和森林纳凉避暑的功能,发展森林康养、休闲游憩、森林步道、森林食疗、自然科普等系列特色产品。围绕三北六期、城乡绿化美化等生态工程对优良苗木需求,有效利用林区苗圃地发展绿化大苗、经济林苗木、花卉等培育。在子午岭林分较好区域,充分利用野生蜜源植物,发展林下蜜蜂养殖。
五、西部林禽养殖产业区。地处黄河中游黄土高原沟壑区,涉及镇原县、环县19个乡镇。是陇东黄土高原的主要组成部分,境内山川塬兼有,四季分明,光照充足。
林下经济主要发展方向:合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优势,在林下适度放养鸡鸭鹅、鹌鹑、黑乌鸡、香醇雁等禽类。在提高果树、蛋类等附加值的同时,建立起蛋禽与果林互促互利的良性循环。
第四章 重点任务
以林地资源为依托,重点推进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综合利用,大力培育消费市场,强化产业科技支持,补齐产业发展短板,构建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新格局。规划到2025年,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面积达到155.40万亩,2030 年达到207.07万亩(表 4—1)。
表4—1 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规划任务 | |||
项目 | 2024年 (万亩) | 2025年 (万亩) | 2030年 (万亩) |
合计 | 138.07 | 155.40 | 207.07 |
林下种植 | 55.64 | 61.86 | 82.77 |
林下养殖 | 14.12 | 16.42 | 21.96 |
林产品采集加工 | 57.25 | 64.47 | 86.26 |
森林景观利用 | 11.06 | 12.65 | 16.08 |
第一节 积极推广林下种植产业
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发展林药、林菌、林菜、林苗、林果、林草、林茶产业等产业(表 4—2)。扩大林下木耳、香菇、羊肚菌等食用菌,黄芪、连翘、柴胡、金银花等中药材,苦苣菜、薤白头、香椿等森林蔬菜种植规模。积极推广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等生态培育技术。支持建设标准化种苗繁育基地,扩繁优质种子种苗,夯实林下种植发展基础。
到2025年,利用林地发展林下种植61.86万亩,2030年发林下种植82.77万亩(表4—2)。
表4—2 林下种植利用林地面积规划任务 | |||
项目 | 2024年 | 2025年 | 2030年 |
合计 | 55.64 | 61.86 | 82.77 |
林药模式 | 9.89 | 10.60 | 14.18 |
林菌模式 | 0.62 | 0.80 | 1.07 |
林菜模式 | 0.40 | 0.50 | 0.67 |
林苗模式 | 7.96 | 8.64 | 11.56 |
林果模式 | 35.52 | 39.79 | 53.24 |
林草模式 | 0.95 | 1.21 | 1.62 |
林茶模式 | 0.30 | 0.32 | 0.43 |
一、林药模式
庆阳市是中医鼻祖岐伯与轩辕黄帝谈医论道之地,医药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源远流长,中草药种植历史悠久,道地中药材资源优势明显,种植品种包括柴胡、黄芪、黄芩等20余种。依托我市丰富的中药材品种资源,按照适地适药要求,选择立地条件较好、交通便利、集中连片的林地,发展黄芩、黄芪、柴胡、金银花、连翘等中药材。加大对珍稀濒危道地中药材品种的保护和利用力度。支持中药材种植合作社和企业建设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仿野生林药种植示范基地。
到2025年,利用林地发展林药10.60万亩,2030年发展林药14.18万亩(表4—2)。
二、林菌模式
依托我市丰富的菌类资源种类,按照适地适菌要求,利用森林抚育间伐剩余物做基质,积极发展林菌产业。在子午岭林区选取郁闭度适宜、空气湿度适中、光照强度低的林间空地,规模化发展木耳、羊肚菌、香菇、平菇等食用菌。扶持建设基质粉碎、袋料填装、菌种纯化、接种扩繁车间,为林菌产业供应优良菌种。积极开展近野生栽培食用菌,充分利用现有林地资源,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再现食用菌产品的原生价值。
到2025年,利用林地发展林菌0.80万亩,2030年发展林菌1.07万亩(表4—2)。
三、林菜模式
加大特色野生森林蔬菜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力度,采取“野生采集+野生抚育+人工栽培”的方式,在林下培育苦苣菜、薤白头、麦辣辣、香椿等山野菜。推广“企业+农户”的林菜产业发展模式,构建森林蔬菜“采摘、栽培、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体系。支持森林蔬菜产地脱水、保鲜、冻干等初级加工,加大加工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力度,提高干制品的品质,创建知名品牌。研发林菜的运输及贮藏技术,延长林菜产业链条,做好林菜的精深加工。
到2025年,利用林地发展林菜0.50万亩,2030年发展林菜0.67万亩(表 4—2)。
四、林苗模式
依托三北六期、陇东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及城乡绿化美化对优良林木种苗需求,有效利用林地大力发展绿化大苗、经济林苗木、彩叶树种苗木、造型景观树、花卉苗木培育。积极开展林草花卉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保存、监测、评价和利用,着力加快选育推广优、特乡土树种。引导农户与企业、林业经营户对接,支持企业和苗木经营户建设高标准、规模化、精品化苗木基地,推动苗木产业发展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
到2025年,利用林地发展林苗8.64万亩,2030年发展林苗11.56万亩(表4—2)。
五、林果模式
按照不同区域水土、光热、气候和基础条件,优化山杏、核桃、沙棘、花椒、酸枣、文冠果等特色林果产业布局。强化种苗质量、种植管理和有害生物防控,促进特色林果业提质增效。持续培育和延伸产业链条,创新完善林果集约化经营模式,畅通贮藏、加工和运销渠道,推进林果产业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
到2025年,林地发展林果面积达到39.79万亩,2030年达到53.24万亩(表4—2)。
六、林草模式
在地势平坦、水资源充足的林内或林缘区,通过企业带动,采取订单种植,上门收割、保价收购等方式,引导农民群众广泛种植紫花苜蓿、饲草燕麦等优质饲草。积极引进草种资源、进行驯化选育、收集保存,加大乡土草种、当家草种繁育,培育草种优势产区。依托林草种植基地,支持家庭林场、种养户和合作社加工生态饲料,促进“草—料—养”全产业链扩量提质增效。
到2025年,利用林地发展林草1.21万亩,2030年发展林草1.62万亩(表4—2)。
第二节 科学引导林下养殖产业
盘活林下资源,立体布局空间,综合开发林地,积极发展林蜂、林禽、林畜等林下养殖,适当扩大饲养技术成熟的动物种群人工繁育规模,培育一批生产基础好、技术装备新、不同类型和各具特色的特色动物繁育示范基地,带动特色经济动物繁育利用产业发展。到2025年,利用林地发展林下养殖16.42万亩,140.90万头(只),2030年利用林地发展林下养殖21.96万亩,188.54万头(只)。
表 4—3 发展林下养殖利用林地规划任务 | ||||||
项目 | 2024年 | 2025年 | 2030年 | |||
面积 (万亩) | 数量 (万箱、万头、万只) | 面积 (万亩) | 数量 (万箱、万头、万只) | 面积 (万亩) | 数量 (万箱、万头、万只) | |
合计 | 14.12 | 129.98 | 16.42 | 140.90 | 21.96 | 188.54 |
林蜂 | 7.48 | 2.58 | 9.14 | 2.75 | 12.23 | 3.67 |
林禽 | 4.48 | 90.08 | 4.90 | 98.92 | 6.56 | 132.36 |
林畜 | 2.01 | 37.27 | 2.22 | 39.18 | 2.96 | 52.42 |
林特 | 0.15 | 0.05 | 0.16 | 0.05 | 0.21 | 0.08 |
一、林蜂模式
在林区林分较好区域,充分利用野生蜜源植物,积极发展林下中蜂产业。做好蜜蜂资源保护利用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着力抓好养蜂技术推广、蜂农培训、示范基地建设、蜜蜂授粉、企业和养蜂合作社培育,以及蜂产品研发等工作,打造纯天然、无污染、高品质的中蜂区域品牌。
到2025年,发展林蜂2.75万箱,2030年发展林蜂3.67万箱(表4—3)。
二、林禽模式
在林下透光性、空气流通较好的环境下,放养或圈养土鸡、珍珠鸡、香醇雁、山鸡等禽类。采取“企业+基地+养殖户”的模式,提高养殖场或养殖户的科学养殖水平,实行标准化管理,生产出安全、优质的动物产品,建设成为标准化养殖基地。
到2025年,发展林禽98.92万只,2030年发展林禽132.36万只(表4—3)。
三、林畜模式
根据林地草地生态承载力,遵循可持续经营原则和循环经济原理,在林下适度放养牛、羊、猪等家畜,林下点播种植必要的牧草,舍饲羊、牛等家畜。构建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生产配套、保障有力的良种繁育体系。
到2025年,发展林畜39.18万头,2030年发展林畜52.42万头(表4—3)。
四、林特模式
依托良好的林地和森林资源,引导农民发展“新、奇、特”特色养殖,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开展林下梅花鹿、林麝、野猪、林蛙等特种养殖,积极推广“养殖场+合作社+农户”的养殖模式。邀请省内外特种养殖专家,对养殖户和合作社从业人员,开展良种引进、草饲料喂养、疾病预防、产品加工、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养殖关键技术培训,促进林特产业创新发展,持续优化产业结构。
到2025年,发展林特0.05万头(只),2030年发展林特0.08万头(只)(表4—3)。
第三节 有序发展林产品采集加工产业
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有序发展林产品采集和林下种养产品初加工和综合利用,实现林间车间互补、龙头基地互动,构建完整的产业链条,对林产品进行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形成脱苦杏仁、核桃加工、中药材切片、脱水食用菌、冷鲜山野菜、活性炭、果脯、沙棘汁、沙棘油、沙棘叶茶、金银花茶等下游产品。
到2025年,林产品采集面积64.47万亩,加工量3290.38吨;2030年采集面积86.26万亩,加工量4402.53吨(表4—4)。
表4—4 林下产品采集加工规划任务 | ||||||
项目 | 2024年 | 2025年 | 2030年 | |||
面积 (万亩) | 采集 加工量 (吨) | 面积 (万亩) | 采集 加工量 (吨) | 面积 (万亩) | 采集 加工量 (吨) | |
合计 | 57.25 | 2877.48 | 64.47 | 3290.38 | 86.26 | 4402.53 |
食用菌 | 1.72 | 12.5 | 1.99 | 13.00 | 2.66 | 17.39 |
中药材 | 37.21 | 2356.2 | 39.93 | 2726.42 | 53.43 | 3647.95 |
山野菜 | 1.72 | 9.00 | 1.85 | 10.00 | 2.48 | 13.38 |
其他 | 16.6 | 499.78 | 20.7 | 540.96 | 27.70 | 723.81 |
一、有序开展林下产品采集
积极组织开展对林下资源采集、加工、利用和实施集约化经营管理的研究,加快人工扩繁进度,提高林下采集资源品质,推进可持续经营和科学采集活动。广泛组织开展科学采集、永续利用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群众对林下资源的自觉保护意识和科学采收、有序利用的水平。
二、积极发展产地初加工
以林果、林药、林菌、林蜂、林菜、林禽和林畜为重点,大力发展林下产品产地初加工,实现产地减损和提质增效。支持一批家庭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小微企业,建立初加工示范基地。重点推进食用菌干制、筛选,中药材切片、分级,森林蔬菜保鲜、冻干,林禽等特色经济动物加工保鲜设施设备改造升级,解决设施简陋、工艺落后等问题,有效提升品质和品相,实现保值增效。
三、积极推进综合利用
筛选引进具有优质资本和精深加工能力的企业作为链主企业,带进现代加工技术、现代加工设备和先进管理方法,示范、带动和引领产业发展。加快生物、工程、环保、信息等技术集成应用,推进新型功效成分高效分离、超临界萃取、清洁生产、智能控制等技术升级,集成创新林下经济产品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绿色加工体系;鼓励企业推进林下经济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实现梯次、循环和全值利用。积极开发沙棘果(籽)油、仁用杏油、鲜花精油、花椒籽油衍生化妆品、保健品等高附加值产品。
第四节 加快发展森林景观利用
充分发挥森林氧吧与负氧离子较丰富的优势,以“森林康养、休闲度假、生态旅游、休憩娱乐”为主题,培育森林康养、森林人家、森林观光、森林乐园、森林教育产业,发展林下康养、垂钓、采摘、休闲、娱乐、野炊为一体的林草文化品牌生态旅游。依托子午岭森林资源,打造正宁调令关、宁县百吉湖、华池大凤川、合水苗村川等生态景观带。依托南梁大景区、大凤川军民大生产基地、东华池抗大七分校等景观发展红色旅游。
到2025年,森林景观利用林地达到12.65万亩,森林康养基地达到9个,森林人家14个,农家乐(林家乐)95个(表4—5);2030年,森林景观利用林地达到16.08万亩,新建森林康养基地10个,森林人家16个,农家乐(林家乐)102个(表4—5)。
表4—5 加快发展森林景观利用 | ||||||
项目 | 2024年 | 2025年 | 2030年 | |||
面积 (万亩) | 数量 (个) | 面积 (万亩) | 数量 (个) | 面积 (万亩) | 数量 (个) | |
合计 | 11.06 | 111 | 12.65 | 118 | 16.08 | 128 |
森林康养基地 | 4.2 | 7 | 4.76 | 9 | 5.52 | 10 |
森林人家 | 2.34 | 12 | 2.74 | 14 | 3.67 | 16 |
农家乐林家乐 | 4.52 | 92 | 5.15 | 95 | 6.89 | 102 |
一、森林康养
依托我市“岐黄故里”深厚的中医药文化底蕴,以森林生态环境、中药材资源为基础,以促进大众健康为目的,利用森林生态资源、景观资源、食药资源和文化资源,与医学、养生学有机融合,开展保健养生、康复疗养、健康养老的服务活动,培育林业与健康养生融合发展的新业态。
二、森林人家
依托优良的森林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森林动植物资源和乡村特色生态资源,融合森林生态文化、农耕文化、岐黄文化、红色旅游、民俗风情和森林特色体验及产品,为游客提供具有森林特色的吃、住及林事参与、观光度假等服务体验的生态友好型接待单位,包括特色山庄、营地、民宿等。
三、森林观光
利用子午岭丰富的森林资源,打造丰富多彩的森林景观,为游客提供优美的自然观光之地。发展“五彩森林”旅游,通过特色主题植物,根据季节确定不同的层次和色彩,因地制宜地打造出彩花系森林景观、彩叶型森林景观和常绿型森林景观等多种主题。积极开发“森林迷宫”、观鸟吧、平台、树上木屋、林间秋千、林下花海等,以及可以供游客挑战体能的越野训练营,林间架设的穿越林海、跨越山涧的木栈道等设施,为游客提供丰富多彩的森林旅游体验。
四、森林教育
利用子午岭丰富多彩的森林景观资源开展森林教育,使游客在娱乐的过程中接受自然与人类和谐共生的生态教育,引导游客认识森林特有的保护物种、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美化和改良区域环境等多种功能,培育人们拥有热爱森林、遵循自然的价值观。结合南梁革命纪念馆、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旧址、军民大生产纪念馆、抗大七分校等红色旅游景区,开展爱国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文化自信,激发游客的爱国热情。
第五节 林下经济生产经营体系建设
一、培育壮大林业经营主体
规范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进山入林,加快培育林业企业、林业经营户、家庭林场、专业合作社等林下经济经营主体。鼓励林区富余人员通过参与林下经济及加工、物流冷链、产销对接等相关产业,实现就地就近创业就业。充分发挥企业、合作社示范作用,带动推广机械化作业生产。对林下种植、养殖产品进行储藏保鲜加工等高质化利用,开发林菌、林菜、林果、林药等精深加工食品、保健品,提档升级产品质量,做强做优做大林下经济产品加工企业。鼓励国有林场参与林下经济发展。
二、加快林下经济特色品牌建设
广泛组织我市主要林下经济产品参与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积极参与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保护标识等认证。加强企业间的协作,构建企业互识、互补、互助、互享的林下经济品牌生态圈。持续实施“甘味”品牌战略,持续构建以“甘味”品牌为统领,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商标品牌为支撑的品牌培育体系,打造“甘味”林下经济产品品牌矩阵。对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产品实行产地认证、鼓励开展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申报,着力推进品牌化营销,走品牌化发展路子。结合我市岐黄故里优势,深度融合现代生物医药等新技术,建立以森林食品药品为主体的高端产品生产体系,打造庆阳中药品牌,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三、加强示范基地建设
抓好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支持我市林下经济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通过建立科技示范基地等形式快速推广应用,打造一批具有典型示范和科技引领作用的高标准示范基地。充分发挥我市已有的国家级、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作用,展示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发展模式,形成以点带面的辐射效应。
四、维护林下经济产品质量安全
督促食用林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食用林产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检验检测等制度。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约,引导行业加强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逐步完善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林下产品安全日常检测,逐步实现在林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及市场销售等各个环节,建立完备的质量安全档案记录和林产品标签管理制度。
第五章 投资估算
一、投资估算
(一)估算依据
以国家和省上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等有关规定标准,以及实施的林下经济项目实际投入指标为估算依据。
(二)投资估算
2024—2025年,全市林下经济基地建设总投资5266.32万元(表5),其中:
1. 林下种植投资2125万元,占总投资的40.35%。
2. 林下养殖投资890.85万元,占总投资的16.92%。
3. 林下采集加工投资1485.47万元,占总投资的28.21%。
4. 森林景观利用投资155万元,占总投资的 2.94%。
5. 经营主体培育投资610万元,占总投资的 11.58%。
附表5 规划投资(2024—2025年)估算表 | |||
项目 | 合计 (万元) | 2024年 (万元) | 2025年 (万元) |
合计 | 5266.32 | 3236.66 | 2029.65 |
林下种植 | 2125 | 1254 | 871 |
林下养殖 | 890.85 | 420.95 | 469.9 |
林下采集加工 | 1485.47 | 1201.71 | 283.75 |
森林景观利用 | 155 | 60 | 95 |
经营主体培育 | 610 | 300 | 310 |
二、资金筹措
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用足用活各种扶持政策吸纳社会投资参与林下经济发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继续利用中央财政造林补助、三北工程等项目资金,用于新建种植基地建设。争取省级财政林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开发利用和林业企业培育。鼓励社会资本,通过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支持。用足用好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林下经济产品市场培育和加工企业培育。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林下经济的发展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林区群众增收致富的“民心工程”,是提高林地综合效益,推进乡村振兴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对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形成政府主导,林草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财政、工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科技、水务、电力、税务、金融等部门积极配合的社会化格局,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共同推动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各县(区)、各国有林场要在结合区域实际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本区域林下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和主要指标,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在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将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实绩纳入林长制综合绩效评价体系,评价结果作为各县(区)、各部门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
第二节 完善政策机制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以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林下经济建设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中央预算内建设资金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加大对我市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力度。整合部门资源,多方筹措资金,把林下经济发展与造林补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林木良种补贴、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富民工程、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等项目资金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资金投入导向作用。健全金融保障机制,通过综合运用金融政策,完善金融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金融资源向林下经济产业倾斜。积极争取发展林下经济同等享受国家、省上农业相关扶持政策。完善激励保障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民间投资通过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等模式参与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形成资金投入合力。
第三节 加强科技支撑
积极搭建企业、林农等经营主体与科研院所、高校、技术推广等单位之间的科技合作平台,实现各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不断提高创新能力。积极引进、培育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提高林下经济发展的科技含量。开展良种选育、仿野生栽培、节水保土、病虫害防治、产品精深加工、储藏保鲜等先进实用技术的科研攻关。进一步完善技术服务和技术推广体系,建立林下经济科技推广转化平台,开展技术培训和科技下乡活动,利用“互联网+”模式,加大林下经济技术培训力度。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服务人才、乡土专家等的培养力度,完善研发、生产、管理、销售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提升林下经济产业人力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水平。
第四节 扩大宣传范围
坚持以点带面,典型引领,充分挖掘、总结宣传各县(区)、各国有林场推进优势特色林下经济产业实施的典型。通过现场推进、现场观摩等形式,相互借鉴、相互交流、推动工作“比学赶超”。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社交平台和数字媒介等各种渠道,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图片和宣传资料,采用“多形式、多内容、多途径”措施广泛宣传林下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发展林下经济对促进农民增收、发展现代林业的重要作用,激发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林下经济,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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