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5180000002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2-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履职依据 |
转发《关于印发庆阳市食用农产品 “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 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正市监发〔2021〕110号
正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转发《关于印发庆阳市食用农产品
“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
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
现将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理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印发庆阳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农发〔2021〕226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督促指导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食品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禁限用药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并于每季度末15前上报XX年XX—XX月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情况统计表。
正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
正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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