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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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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8110000002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8-1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宁县统筹分散特困人员护理补贴购买“三个一”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11 浏览次数: 【字体:

正政办发〔2021〕50号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宁县统筹分散特困人员护理补贴购买“三个一”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正宁县统筹分散特困人员护理补贴购买“三个一”服务实施方案》已经政府十七届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正宁县统筹分散特困人员护理补贴

购买“三个一”服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县特困供养制度,激发社会活力,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根据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切实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照料服务的通知》(甘民发〔2019〕89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重点举措的通知》(庆办发〔2021〕18号)文件精神及市民政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行社会化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购买主体:县政府是分散特困供养人员“三个一”服务购买主体,民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承接主体:承接政府购买特困人员“三个一”服务的主体主要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或在工商管理和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接主体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护理服务人员和专业技术性质的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七)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购买内容

承接主体主要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提供精神慰藉、关爱照护和“三个一”(每周搞一次卫生,每半月洗一次衣服,每月理一次发)服务。

三、购买方式

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确定承接主体。选定承接主体时,要以满足服务质量,符合服务标准为前提,不简单以“价低者得”作为选择标准。按规定程序确定承接主体后,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严禁服务转包行为。

四、购买流程

(一)购买项目。根据我县实际,确定一家承接主体,承接全县范围内分散特困人员“三个一”护理服务。

(二)政府采购。购买主体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单位,一次性购买两年服务。

(三)签订合同。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明确政府购买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价格等要求,以及资金结算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事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每年根据考核情况确定续签或解聘合同。

(四)跟踪监督。购买主体定期对承接主体实施项目质量、效果进行指导和监督,加强对承接主体履行服务情况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五)费用支付。承接主体按期完成任务后,购买主体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验收后,依合同约定将护理补贴支付给承接主体。

五、资金保障

购买服务资金来源为中央、省级按照自理能力等级和护理标准下达及列支的特困人员护理补贴资金,资金主要用于护理人员工资报酬和意外伤害保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分散特困人员护理补贴购买“三个一”是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和关切的有效手段,民政部门全面加强对购买“三个一”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价,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工作制度。购买主体建立承接主体进入退出机制,制定临时接管方案,确保在承接主体发生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情形时启动方案,服务工作能正常开展。

(三)科学规范实施。购买主体确保各类承接主体平等竞争,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对承接主体实行类别化对待,将承接主体相关服务行为纳入报告、评估、监管等体系,并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

(四)加强协调配合。县财政、妇联、人社、住建、医保等部门应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分散特困人员护理服务工作。各乡镇要按期评定自理能力等级,一以贯之地落实定期走访探视制度,及时了解并协调解决分散特困人员在基本生活、护理照料、住房安全、疾病治疗等方面的困难。监护人要强化对特困人员在安全管理和其他护理方面的责任,综合提升护理照料水平。

(五)严格考核监督。承接主体要严格按合同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认真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任务。主动接受购买主体、职能部门、乡镇政府、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各界的普遍监督,确保“三个一”服务落到实处。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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