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2040000000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榆林子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实行)》(以下简称《格式》)及《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编制。
报告内容主要由六部分组成,分别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榆林子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持续发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现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镇积极公开行政决策、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招投标、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价格收费、道路交通、项目建设及施工、优化营商环境、人居环境整治、惠民实事、政务服务热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部署、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进展和结果等,及时、主动、全面、准确地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主动公开政务文件及工作动态信息333条,其中定期在微信公众号“榆林子微平台”刊发镇域范围内的工作动态及成效信息246篇,在政府网站(http://www.zninfo.gov.cn/manage2018/index)发布政务文件87条。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镇在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条,全文电子率达100%。其中月政务信息公开47条,政务文件4条,履职依据2条,领导之窗9条,规划信息2条,政府会议6条,统计信息1条,预算决算3条,政府采购1条,重点项目3条,重大民生信息4条,其他法定信息1条,村委务公开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队伍保障。因人事调整变动,2023年我镇按照领导职责分工重新调整信息公开小组,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各站所协调配合,选配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审核、发布,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清单,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信息内容更加全面、准确、及时。二是严格制度落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严格执行《榆林子镇信息平台管理办法》,坚持发布的信息应当遵循“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核后发布”、“一事一审”及“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原则,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进一步明确,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开。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顺畅,信息公开咨询以及申请等工作开展顺利。三是发挥平台效应。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等优势,在“榆林子微平台”发布信息246篇,重点推送主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活动开展情况、重要会议召开情况以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情况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内容,全年“榆林子微平台”微信公众号累计阅读量稳步提升,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平台建设方面。
1.政府门户网站:网站是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充实网站建设队伍和技术力量,加强运行管理,在正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据主题分类定期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定期排查发布内容情况,确保政务公开内容“零错误”。
2.微信公众号:加强“榆林子微平台”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及时发布文件精神,发布各站所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主动向群众公开医疗、养老等民生项目发展情况。
3.信息公开栏:定期在我镇信息公开栏张贴政府公开信息,每季度在实体公开栏更新政府工作信息,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工作指导监督。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域信息公开审核,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所涉及的重要问题。二是发挥纪委监督职能。不定期对发布内容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指出并协调解决政务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信息公开方向不出问题。三是引入社会监督力量。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政务公开互动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监督工作,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真心解答群众疑惑,保障群众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 业 企 业 | 科 研 机 构 | 社 会 公 益 组 织 | 法 律 服 务 机 构 | 其 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人员配备不足、业务能力不强。二是信息发布的内容不够全面深入,信息的时效性和规范性还有待加强。三是我镇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水平还不高,信息化进程水平亟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教育,把《条例》的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之中,自觉推行信息公开。二是开拓创新,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加强培训力度,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并要求认真学习《条例》等相关内容,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三是严格程序,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更方便、更及时地获取丰富的有效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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