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7300000005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5-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永党发〔2024〕31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中共永正镇委员会 关于调整“河长制”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根据《永正镇“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河长”“段长”、义务监督员(民间河长)工作职责,现将我镇“河长制”工作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一、永正镇河长
总 河 长:杨晓敏 党委书记
巩振江 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全镇“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河段段长:
张海锋 司法所长 纪村河段
杨少华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佛堂村河段
范立源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路里村河段
彭旺民 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堡住村河段
工作职责:负责所联系村河段、支流及堤坝巡查指导工作,分别承担督导、调度职责。
二、四郎河流域河长
镇级河长:杨少华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村级河长:高航 佛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河段段长:各村民小组组长
三、无日天沟流域河长
镇级河长:宫亚洲 党委副书记
村级河长:李树朝 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 青 路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彭超凡 堡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河段段长:村民小组组长
工作职责:各村党支部书记负责领导本村区域内的“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各村委会主任、小组组长具体负责本村辖区范围内的河道管理工作,制定落实辖区内河道管理的策略和方案,组织开展河道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执法部门打击涉水违法行为。河段段长定期巡河,确保河道监管到位。每个河段建立河道管理策略,做到宣传到位、保洁到位、整治到位。发现河道污染问题及时通知执法部门、并配合执法部门打击处理违法涉水行为。
四、“河长制”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专职办公室,“河长制”专职办公室设在镇水利工作站,由袁富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河长制”,负责抓好河长制管理的日常工作。
五、义务监督员(民间河长)
由镇政府聘请热爱公益事业,关注环境保护,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的老党员、老干部等。
工作职责:
1.积极巡视、主动履职,对所负责河道的整治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2.对破坏河湖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劝阻和举报。
3.监督各级河长、段长履职情况。
4.及时收集并反映当地村民对实施“河长制”工作的意见、建议。
5.宣传涉河有关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
中共永正镇委员会
永正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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