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2080000000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2-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永正镇人民政府 关于堡住村等8个村19户农村居民建房 用地的批复
永政发〔2025〕6号
永正镇人民政府
关于堡住村等8个村19户农村居民建房
用地的批复
各村委会:
依据《正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政办发〔2021〕28号)文件精神,堡住村等8个村19户村民的住宅新建申请,经各村民小组评议,村委会审查公示,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审核,认为该19户符合永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没有地质灾害隐患,并且不在禁建区范围内,符合“一户一宅”条件。为切实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拟批准禄李平等19户村民建房申请,建设用地面积共计6.35亩(正政土拨〔2024〕12号),均在设计图纸所标注的位置上新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接此文件后,按户缴纳耕地占用税并将审批表送达各批准户手中,作为农户审批宅基地的依据,便于今后查询。
2.必须严格执行第三方公司测绘的坐标点进行建设,不准挪动位置,不准扩大面积,每院面积不得超过0.4亩(0.0267公顷)。
3.新建住宅划拨时,镇自然资源所会同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村组三级前往现场,在规划区内严格按照《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标准划定农户建宅地块和四址,绝不允许村组干部私自划宅。
4.住宅建设后,由自然资源所会同镇村组三级按《正宁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验收,对于批准后2年内未动工建设的,如需再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审批。现将各村上报新建花名汇总如下:
堡住村(2户):禄李平、路海涛
纪村(3户):范怀军、周阳院 汪亚辉
刘堡子村(1户):刘军锋
东龙头村(3户):秦晓刚、王瑞、袁顺虎
南住村(2户):仵会叶、张小平
路里村(1户):李军锋
佛堂村(3户):彭利权 彭增均 路军平
友好村(4户):路德群、路兴昌、尉改琴、习鹏
永正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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