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3180000002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3-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设立周家街区环境卫生红黑榜的公告(第2号)
为进一步提升周家街区环境治理水平,打造更好更优的宜居宜业街区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城市容貌标准》等相关法规规章,即日起在周家视窗微信公众号设立街区环境卫生红黑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落实门前“三包六禁”(包卫生保洁、包镇容秩序、包绿化管护、禁止乱泼乱倒、禁止乱贴乱画、禁止乱拴乱挂、禁止乱挖乱占、禁止乱停乱放、禁止乱搭乱建)责任自觉,户外门头规范、门前卫生整洁、无乱堆乱放、车辆停放规范、爱护公共设施,配合镇上开展整治工作的商户和住户纳入红榜进行通报表扬。
二、对落实门前“三包六禁”责任不到位,门头招牌破损更换不及时、私自在行道树上、道路两旁设立安装广告牌、拉横幅、门前环境脏乱差、车辆停放无序、私自破坏公共设施、占公共区域进行私搭乱建等行为的商户和住户,经镇上工作人员检查指出后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纳入黑榜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据《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进行严厉处罚,并责令停业整顿。
三、对街区环境卫生整治过程中侮辱、谩骂执法工作人员,暴力抗法以及干扰、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从严查处。
四、街区各商户和住户要自觉执行“三包六禁”和街区管理有关规定,勤于清扫门前卫生、做到不乱堆乱放、规范停放车辆、规范设置门头招牌、爱护街区公共设施,积极配合、支持、参与街区管理,共同维护街道正常的管理秩序。
五、市场内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欢迎各商户、住户和广大居民对街区各类不文明和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举报电话:0934-5951984
特此公告
周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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