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8120000001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8-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县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 、献血时间
按照市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安排,我县无偿献血工作集中在10月份完成,各单位也可结合实际,组织干部职工在10月前完成献血任务(具体时间见附件)。
二、献血地点
正宁爱心献血屋(正宁县南环路1号)。
三、工作要求
无偿献血是保证临床用血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奉献爱心的具体行动。按照“县域内达到血液采供平衡”的原则,市献血办下达我县2021年无偿献血总任务1000u(约20万毫升),我县按照各单位人数的10%左右进行了分解下达。全县献血任务完成情况将影响到我县医疗机构用血量的多少,直接关系全县广大患者切身利益,事关我们每一个人的健康。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机构法人代表是推行无偿献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提早宣传动员,及时组织本乡镇、部门及下属单位职工踊跃参与无偿献血活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无偿献血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今年无偿献血工作任务。要开展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消除认识误区。要落实好无偿献血人员在休假、补贴、评优、晋级等方面的优先待遇,积极推动全民无偿献血任务的落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推诿。对献血活动不重视、不组织、不动员,完不成
任务的乡镇、部门、单位,县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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