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21000000005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2-1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权责清单 |
工信局权责清单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入推进和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统一部署,县级部门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三级四同”的总体要求,对省直行业部门下发的权责事项清单指导目录逐项梳理认领,经司法部门对合法性、机构编制部门对规范性联合审核、统一赋码后,报省、市编制部门审定,并通过了中编办权责清单汇聚表核对校验,形成了部门权责清单目录。
现予公布,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县委编办:0934—6121173
县司法局:0934—6121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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