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0180000002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0-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公告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2月下旬对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常规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设专门联系信箱:在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及8县区分局大门口各设1个巡察意见箱。
二、设专门邮政信箱:甘肃省庆阳市A013号邮政信箱,邮政编码:745000。
三、设专门电子邮箱:qswxcz3@126.com。
四、设专门值班电话:19993498825,受理来信来电来访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工作日8:30-18:00。来访地址:市交警大厦916室。
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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