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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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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2280000003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2-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正宁县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9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印发正宁县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根据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和市医保局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印发庆阳市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卫发〔202024号)精神,县卫健局、县发改局10部门制定了《正宁县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正宁县卫健局     正宁县发改局    正宁县教育局

 

 

正宁县公安局      正宁县工信局      正宁县人社局

 

 

正宁县交通局      正宁县运管局   正宁县应急管理局   

 

 

 

正宁县医保局

                                2021年4月29

 


正宁县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

服务实施方案

 

根据市卫健委、市发改委等 9 部门《关于印发庆阳市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卫发20212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形 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满 足人民群众需求为目标,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逐 步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 务能力,加快建设适应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人民健康需求 的院前医疗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保障基本。压实政府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进一步加大政府对院前急救事业的投入和保障力度,完善院前医疗急救资源配置,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保障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基本需求,切实体现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公益性,助力健康正宁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聚焦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存 在的薄弱环节,重点围绕信息化建设、急救网络站点布局、人 才队伍建设、设备设施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和人员薪酬待遇等 方面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措施举措,补齐短板、科学布 局、统筹规划、加快建设,促进城乡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一体化 发展和区域平衡,全面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技 术水平。

坚持软硬结合、全面提升。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基础设施、 车辆装备、配套设备等硬件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实现院前 医疗急救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的精细化 管理目标,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满意度。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成与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县、乡两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长足发展,医疗急救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社会公众急救知识和急救基本技能广泛普及,急救相关产业健康发展,全社会关心支持急救事业发展的氛围基本形成。

具体指标:

1.依托县人民医院设置急救站。

2.在县中医院设置急救分站,纳入院前急救网络,由市急救中心或县急救站统一调派、统一管理。

3.全县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全部纳入县级院前急救网络。

4.合理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城市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服务半径10-20公里。实现城乡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网络全覆盖。

5.全县按照每3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以县域为单位,根据县域人口的300%估算人口基数,按照每3万人口1辆的标准配备救护车。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合理配置救护车类型,其中至少40%为负压救护车。救护车需具备无线网络传输功能,做到危重症患者病情信息院前-院内实时传输。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 95%。

6.全120急救电话开通率达到100%。120呼救电话10秒内接听比例达到95%,3分钟出车率达到95%。院前急救病例书写率达到100%。危急重症现场医疗监护或抢救措施实施率达到98%。

7.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信息系统与市级指挥调度信息平台、本级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8.独立设置的急救站急救医师纳入编制内管理, 数量满足院前急救服务要求。

四、建设内容及分工

(一)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

1.推进急救站科学布局,规范化建设。结合实 际,科学规划建设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体系,建立以市级、县级急救站为主体、辖区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为支撑的城 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农村建立形成县级急救站-中心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三级急救网络。(县卫健局负责)

2.加强急救车辆等急救运载工具和装备配置。遵循合理、 必须、均衡原则,完善不同用途和性能救护车配备,合理配置 急救中心(站)救护车数量。完善加强全县8台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的管理,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县人民医院具体承担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电池、电极片等损耗品的维护,进一步完善公众急救支持环境。进一步提高院前医疗装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县卫健局负责)

3.加大规范化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县卫健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30 号)和《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建标〔2016〕268 号)的相关要求,加强对急救中心(站)建设的投入和指导,多渠道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急救中心站)建设符合标准。按照基地建设标准,配备必要的培训设施,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积极申报全省急救培训基地,以满足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及社会公众急救技能培训需求。县卫健局牵头负责、县发改局配合)

(二)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4. 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医教协同,成立县级院前医疗急救质控中心,强化院前急救医务人员规范化培训,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将院前医疗急救医师培训纳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依托省紧急医疗救援中心,规范开展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定期组织急救中心医师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急诊、重症监护、麻醉等临床技能培训,并采取多种手段拓展院前医疗急救医师继续教育形式和内涵。鼓励推动急救中心(站)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探索建立院前急救医师转岗机制。(县卫健局负责)

5. 强化院前医疗急救队伍建设。根据急救网络规划,合理配置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创新院前医疗急救医师和护士招聘引进举措,确保满足服务要求。每个急救单元配置医生、护士、驾驶员各1名,每个急救分站至少配3个急救单元。优化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支撑结构,适度提高高级职称占比。(县卫健局、县人社局负责)

6. 促进薪酬制度改革。探索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内部运行机制、绩效考核制度、绩效工作增长机制等制度。在综合考虑全县发展特点和行业特殊性基础上,设立绩效评价指标,薪酬分配向一线人员倾斜,确保院前医疗急救医师、护士薪酬水平不低于同级别医院临床医护平均水平。(县生健局、县人社局负责)

(三)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

7.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 救工作相关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加强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标准、流程和考核指标,不断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急救中心要加强业务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呼叫响应水平、全程转运速度和患者处置能力。(县卫健局负责)

8.推进院前医疗急救标准化建设。各医疗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统一急救中心(站)救护车辆等急救运载工具 以及人员着装,车辆统一标注急救中心(站)及医疗机构名称。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接报调度能力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调度方式,科学合理调派急救资源,县急救中心(站)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遵循就近、就急、就专科的原则,实现急救呼叫统一受理、车辆人员统一调度。落实院前急救统一呼叫号码,统一使用120为院前急救呼叫号码,实现与全省一个急救号码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县卫健局、县工信局负责)

9. 完善院前院内急救衔接机制。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落实医院首诊负责制,规范院前院内工作交接程序,整合相关科室,建立院前院内一体化绿色通道,提高救治效率。县急救中心(站)要实现和辖区内急危重症救治中心的有效衔接,实现相关患者信息实时共享,有条件的急救中心要建立院前院内信息交互智能平台,推行急诊急救一体化建设。(县卫健局负责)

(四)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和监管信息化建设

10.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建设。全力推进互联网+院前医疗服务工作,市-县120调度指挥系统联网,实现120呼救电话统一受理、统一或分级调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调度水平和服务效率;县级 120 指挥调度信息平台与健康信息保障平台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信息系统实现对接和数据共享,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贯通。推动急救调度信息与电信、公安、运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的信息共享与联动,探索并推广急救呼叫定位,探索居民健康档案与调度平台有效对接,提高指挥调度和信息分析处理能力。(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运管局、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11.加强全救护车监管工作。提升全县救护车管理信息化水平,救护车监管平台相关信息数据实现与公安、应急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建立由公安、卫健等多部门共管齐抓救护车管理的联络及管理机制,公安部门要针对卫生健康部门推送的黑救护车信息或违规使用的救护车辆给予相关处罚。公安部门针对未标识医疗机构名称、违规使用警报、非紧急或工作状态闯红灯的救护车车辆要进行道路整顿及相关处罚。(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五)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政策保障

12.完善价格体系。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收费项目,科学核算服务成本,与财政补助相衔接,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合理回收部分成本,保障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运行,引导公众合理急救需求。将符合条件的院前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县医保局负责)

13.保障救护车辆权利。救护车在执行急救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配合做好救护车免费安装 ETC 车载装置,保障其不停车快捷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县公安局、县运管局负责)

(六)加强急救技能的广泛宣传普及

14.积极开展急救常识和技能普及教育。建立辖区公众急救培训管理体系,制定培训计划,统一培训内容,整合多方力量,开展针对社会公众的心肺复苏等基本急救技能培训。会同公安、教育、应急、运管等部门,探索将急救常识和基本急救技能培训内容纳入重点人群在岗培训。通过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等方式,普及工作急救知识和急救基本技能,有效提升全人群自救互救能力。(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15.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要广泛宣传推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树立、宣传急救事业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展现新时代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者积极健康、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营造全社会支持院前医疗急救发展的良好氛围。(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医保局负责)

(七)加强政策保障

16.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正宁县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协调小组,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统筹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将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纳入本级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沟通配合,在工作要求上提出硬指标,在政策保障上要大胆创新。

17.强化部门联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对重点工作进行深入研究,按照要求全力推进任务落实,聚焦重点问题、凝聚多方智慧,形成工作合力。

18.开展考核指导。县卫健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调研、督导、定期成效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综合评价辖区内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进展和成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2021年起至2025年,每年12月1日前,向市卫生健康委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市卫健委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重点工作跟踪和定期监督制度,将有关工作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附:正宁县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协调小 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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