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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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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6070000002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6-0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规划信息

正宁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快速发展,根据省、市编制十四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及我县实际,制定《正宁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本规划紧紧围绕和全省人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及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快速发展为总体目标,主要阐明民政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指引全县把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发挥好职能作用作为未来五年我县民政工作发展的方向,作为政府履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一、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

1、总体执行情况

“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县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正宁县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围绕重点工作创特色,难点工作求突破,整体工作上水平的思路,全县民政事业取得全面进步和发展。同时,在调解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民政事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巨大作用。

2、发展成效

(一)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兜底保障标准逐年大幅提高。城乡低保政策日趋完善,制度机制全面建立,准确率稳步提升,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城镇保障标准由20164320/(*)提高到7560/(*),月人均补助由320元提高到541元,农村保障标准由20163420/(*)提高到4428/(*),月人均补助由141元提高到257元。特困供养水平稳步提升。2017年5月修订出台了《正宁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集中供养标准由2016年6000元/(年*人)提高到7200元/(年*人),分散供养标准由2016年4680元/(年*人)提高到6360元/(年*人),累计发放供养金1466.89万元,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临时救助不断规范。2019年11月重新修订了《正宁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对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审核审批程序、救助标准、救助方式以及组织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升级,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累计救助困难群众6676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955.13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全面建立。自2016年全县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以来,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11.2万元,惠及138659名残疾对象。全面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手段基础上,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逐步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化核对、网络化管理,实现核对信息资源共享。同时通过完善认定管理办法,开展集中和专项核查,有效提高了保障对象认定精准度,真正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进退、阳光操作。

(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逐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进一步创新,全县94个村和8个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组织健全,普遍建立完善了红白理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等工作机构,并建立健全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形成了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机构,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组织机制。201811月起草制定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县委发〔2018〕28号文件,20195月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正民发〔2019〕48号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切实保障了村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村集体利益,有力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社区治安推进网格化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一标三实”登记制度,全面推行“治安户长制”,确切掌握各类人员信息,强化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管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化解和特殊人群管理不断强化,有力维护了社区和谐稳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成立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扫黑除恶排查和移送工作制度》、《涉黑涉恶线索登记册》、《涉黑涉恶线索台账》,通过召开村民(居民)大会、座谈会、电话、信函、访谈等多种形式,对基层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确保不出现泄露、遗失、私存扣押等现象发生,专项斗争稳步推进。社区服务立足于建设便民、服务、高效的新型社区为目的,人员整体呈现年轻化,高素质化,为社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极大丰富了社区治理的主体,为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以建设“服务型”社区为目标,不断强化和拓宽社区服务功能。每个社区都设置了低保、租房补贴、劳动就业服务、医疗保险收缴、残疾人服务保障、退役军人登记服务等服务窗口,积极推行“开门式办公、一站式服务”,形成了上下联合、条块结合的社区服务网络。在社区社会救助方面,加强对失业人员和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建立完善了贫困群众的日常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推广建立了社区捐助接收站点、“慈善超市”“爱心超市”。社区卫生健全了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实现了“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在社区文化建立了社区图书室和健身娱乐活动室,组建了书法协会、秦腔自乐班、秧歌队、健身队、文体协会等文艺团体,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竞赛和文化体育活动,丰富了居民精神文化生活。

(三)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全县共建成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1处,乡镇中心敬老院4所,建成日间照料中心(互助老人幸福院)75个,覆盖率达到了85%,共有床位1158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了30张。积极组织养老护理员参加全国职业培训,培训率达100%,获得国家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占护理人员总数的80%。为了进一步提高社会福利机构服务管理水平,县政府每年为每个敬老院每年列支办公经费10万元,有力地保障了敬老院的正常运转,购置健身器材,接通了广电宽带网,为每个房间安装了有线电视,千方百计为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提供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各养老机构配备了服务人员,为5个养老机构招聘服务人员46人,使入住老人享受到家庭般的温暖和24小时的周到服务。

(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坚持以培育发展、监督管理、发挥作用为重点,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和日常管理。规范登记审批程序,全县共依法登记社团33(其中社会团体2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3个)建立党支部28个,组建率达到了80%,下派指导员28名,党建工作的覆盖率达到了100%。并撤销、注销了91个运转不良的空壳社会组织。慈善募捐积极开展,共募集善款172.612718万元,物品110955件,用于脱贫攻坚献爱心、新冠肺炎防控、慈善送温暖、慈善助医、关爱孤儿留守儿童等活动。区划地名及公共服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扎实开展界线联检管理,持续推进“平安和谐边界”创建活动,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地名志编纂工作稳步推进。成立了正宁县“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委员会和编辑部,《正宁县地名志》初稿完成编纂大纲已成形。完成了地名普查和标准化处理工作和乡镇街(路)牌的设置工作,基本建成了标准地名数据库。根据省厅《关于加快推进标准门楼牌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门楼牌全部安装完毕,已激活启用,其中安装大门牌659个,中3817个,小门牌53894个,楼地址牌336个,楼单元牌760个,共申请资金73.9万元。婚姻登记工作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狠抓政务公开、承诺服务、规范收费。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10229对,离婚1476对;婚姻登记率和合格率分别达到了99%100%2016年至2020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宣传,发放资料200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4000余次。以红白理事会为依托,全面开展“抵制高额彩礼、革除婚嫁陋习”活动,并加强离婚登记劝合工作,有效的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殡葬管理工作全力推动村组公墓规划建设,落实一个村民小组一处集中安葬区、一个村一处公益性墓地的目标建设到位,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公墓先批后建的工作程序,对已有历史形成的集中安葬区或公益性墓地进行整改,对存在未批先建等问题的进行彻底纠改,确保手续合法齐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我县及时制定下发了正宁县《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落实街面主动巡查救助机制,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积极加强民政与公安、城管、卫健等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对于流入我县的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和弃婴以及未成年人由公安城管等街面执法力量及时通报民政部门,认真核实身份、采集DNA等信息,建立档案,通过公安流动人口信息网进行人像识别,查找家庭住址和家属信息,根据情况积极给予钱物、食宿等救助。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权益得到保障,县民政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正宁县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人与村(居)委会签订了《甘肃省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走访台账。县政府印发了《正宁县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政发〔2018〕79号)文件,将困境儿童纳入社会救助,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得到保障。全县共录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的留守儿童1691名,困境儿童1504名,并及时督促乡镇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数据信息进行了动态更新。将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体实名录入《全国村居儿童主任(乡镇督导员)管理系统》。

3、存在问题

一是民政法制建设工作滞后,执法手段不健全,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二是民政工作的改革力度、管理方式、服务手段和干部队伍的思想观念与形势发展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有些重点工作还没有突破性进展。三是县级财政对民政事业投入不足,尤其是社会救助需求量大与地方配套资金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四是民政事业基础设施建设依然薄弱,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欠帐大,建设数量、配套设施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五是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部分乡镇民政办公室力量不足,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二、“十四五”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面临挑战

一是随着城乡一体化步伐的加快,经济转型、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人们在社会心理、行为方式和利益诉求等方面转变明显,对生活需求期待更高,对获得公平的愿望更强烈。二是社会更趋于开放、多元化,诸多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将进一步聚集和萌发,利益协调、矛盾化解、社会稳定等任务更加艰巨,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发展要求。三是民政部门面临全面深化改革,对工作思路及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县经济正处在黄金发展期、难得机遇期和爬坡期,诸多有利因素对我县民政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而且中央、省市对民生领域的投资也将进一步加大,这为我县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更多了保障。按照《正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我县将不断深化民政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推动全县民政事业快速发展。

三、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坚决执行落实国、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围绕“三最一专”,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在新起点上推进民政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服务功能,促进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思路

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惠民生、促改革、强服务、夯基础为基本思路,重点推进民政管理精细化、社会救助规范化、社会福利社会化、民政服务网络化、工作手段信息化,保障民生,提升民主,服务社会,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与有效平台。   

(三)基本原则

按照县委、县政府、市民政局的总体部署和民政部讲大局、惠民生、促改革、重管理、强服务的基本思路,服从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推进、持续发展的基本方略以及规范、创新、拓展、提高的基本要求,完善体系、创新机制,规范管理、拓展领域,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全面提高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水平。

(四)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根据“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民政工作宗旨,综合考虑未来五年我县民政事业发展趋势和条件,“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民政服务对象从有限特定人群向更多社会成员转变、工作职能从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向社会建设更宽领域转变,服务功能从适当救助、优待为主向兜底保障、适度普惠转变,服务供给机制从政府包揽向政府和社会共同提供转变。推动民政事业转型升级发展,使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更加高效,形成各个部门和各项工作之间有机联系、分工明确、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推进格局,构建起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的现代化民政事业发展体系。

2、主要目标

(一)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升。进一步完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推动全县低收入家庭认定信息比对工作。全落实社会救助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重点保障好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

(二)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出台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资助办法,启动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以特困供养、互助养老为主的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养老服务业机构服务水平和信息化建设。为集中供养特困老人提供必要的娱乐设施和条件,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社会治理不断创新。继续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机制建设,健全村(居)协商议事会议制度,深化村(居)监督委员会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社区工作标准体系和评估制度。出台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等政策制度,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和社区协助服务事项,以“费随事转”的方式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加强农村社区居委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民政部门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协调管理和行业自律作用。以加强城乡老年协会建设为重点,加强基层老年社会管理和老年群众工作。继续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和社会工作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

(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更趋完善。完善和落实孤儿保障制度,不断规范收养行为,适度扩大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积极开展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工作。健全基本殡葬服务体系,提高惠民殡葬政策的覆盖面。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积极探索特殊受助人员集中安置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四、十四五发展的主要任务

“十四五”期间,全县民政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推动民政机制体制创新,扎实推进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殡葬改革等重点工作,努力提升法治民政和为民服务水平,在充分考虑全县民政工作发展实际的基础上,“十四五”期间民政工作应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在“十三五”基础上,继续完善和规范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和专项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会救助管理体系,强化社会救助政策之间,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之间的衔接,促进社会救助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全面提高城乡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水平。

1、持续兜底保障,巩固脱贫成效。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暂行条例》、《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统筹各类保障措施,为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巩固脱贫成果。将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确保应助尽助。对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开展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将其中存在致贫风险隐患的作为边缘户纳入监测范围, 将符合条件的适当上浮低保补差标准,防止低保对象滑入贫困人口。

2、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规范核查流程,优化低保审核审批程序。以准确率为突破口全力推进城乡低保的精准度。建立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行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工作。加强低保与就业救助、扶贫开发等政策的衔接,鼓励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对象依靠自身努力脱贫增收。

3、健全特困供养制度,提高供养水平。推动完善城乡统筹、政策衔接、运行规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按照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科学制定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健全服务规范,广泛开展规范化创建和社会化养老服务示范活动,优先集中供养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到“十四五”末,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45%。

4全面高效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细化、实化政策措施。明确救助对象范围,科学制定救助标准,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完善临时救助方式。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规定,增强临时救助时效性,实现应救尽救、托底救助。全面推开“救急难”工作,建立健全主动发现、部门协同、信息共享、慈善衔接机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统筹救助资源。2025年,救助率达90 %以上。

5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持续加强与公安、住房、卫生健康、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全面接入包括金融、税收、住房、车辆等在内的居民经济状况信息,凭居民授权对其经济状况“一键查询”,实现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智慧化发展,提升社会救助服务的便捷性,开启社会救助信息大数据时代。

6、继续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慈善捐赠、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救助事业。重点推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增加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力量与救助事业的有效衔接和功能互补,发挥我县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兜底性基础作用,构建政社协同、职责分明、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群众满意的服务管理新格局。

7、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的方针,做好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临时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之间的衔接,加强部门协作,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有效预防和控制流浪乞讨现象。完善分类救助管理模式,加大流浪儿童救助工作力度,加快建设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实现救助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人性化和法治化。

专栏一

1.兜底保障工程。围绕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应补尽补的政策底线,持续建设以城乡低保、临时救助为主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兜底保障标准,年标准提高10%,切实保障城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2.低收入家庭监测体系建设工程。结合收入信息监测机制的建设,通过对财政、税务、民政、公安、住建、交通等部门的信息资源整合共享,重点对全县低收入家庭收入变化进行监测,合理实施救助措施。

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工程。加强和规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向上级部门争取建设一处救助管理站,收容救助流浪到我县的乞讨人员,力争2021年开始运营。

(二)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主的社会福利事业,着力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普惠型的转变,逐步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以孤儿养育、养老和助残服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1、健全孤儿养育制度。完善孤儿救助制度,实施养育、医疗、教育、就业配套综合救助政策,坚持集中养育、家庭寄养、领养、代养和收养相结合的各种抚养服务方式,切实解决孤儿生活教育等问题。适时调整孤儿的供养标准,使家庭寄养、机构供养的儿童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建立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救助保障机制,积极实施重生行动先心病患儿和疝气儿童手术康复计划等医疗救助项目,使所有适应手术治疗的残疾孤儿、贫困家庭儿童都能得到及时医治康复。

2、加强残疾人福利工作。认真做好社会福利企业审批和资格认定,进一步落实福利企业减免税等扶持政策,加大福利企业改革力度,促进福利企业健康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企业,促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集中就业。免费为革命伤残军人、贫困残疾人和老年人装配假肢和矫形器具,提供助行、助听器械服务。

3、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整合现有供养、养护、医护资源,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强化家庭责任,全方位构建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层次多样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差异化需求,为社会提供不同层次、丰富多样的托老养老服务。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和床位补贴方式,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确保全县老年人老有所养、养有保障。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培养壮大职业养老护理员队伍。

4、抓好福利彩票发行。坚持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彩票发行宗旨,加强销售网络、技术系统、诚信体系、管理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精心打造品牌玩法,强化监督管理,扩大发行规模,提高销售总额。力争全县福利彩票销量有新突破。

5、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建立政府倡导、民政牵头、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社会慈善事业发展格局,抓好乡镇慈善组织网络建设,形成上下互动机制,提高慈善机构的劝募能力。继续推进慈善超市设立工作,每乡镇至少设立一处慈善超市。健全覆盖全县乡镇和社区的社会捐助接收站点,开展经常性社会捐赠活动。

专栏二

1.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工程。整合社会和社区资源,建立老年救助热线和为老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形成县、镇(乡)、村三级,互联互通、分级管理的“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行、助浴、助急等上门服务,打造便捷高效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

2.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①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建成县老年福利供养中心;②向上级部门争取新建山河中心敬老院一处;③完成榆林子中心敬老院改扩建,增加床位数,配齐服务设施,提高供养能力。

3.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工程。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建成县孤残儿童供养中心,建设业务楼一幢,配备基本的服务设施设备,满足集中收养孤残儿童和服务社区残疾儿童的社会需求,提供基本的养育、康复、教育等服务。

(三)加强基层政权和民主法治建设。大力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根据《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指导,深入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和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管理体系。

1、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深化村(居)民自治,完善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推动村(居)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及村(居)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村(居)委会成员任职资格县级联审机制,坚持突出政治表现,德才兼备的原则补齐配强村委会班子。出台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开展加强村(居)民自治组织建设专项行动。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开展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建设,制定完善村(居)务公开规范,规范村(居)级权力运行,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村(居)务公开模式。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引导基层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全县村(居)务公开面达到100%

2、推进城乡社区建设。认真贯彻《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以创建和谐示范社区为目标,以加大政府投入、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以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为出发点,全面提升城市社区建设水平。开展城乡社区示范点建设,计划创建2-3个城市示范社区、3个农村示范社区。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推选活动。推进社区万能章治理,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社区服务质量年活动。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力争建成全县社区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努力实现社区服务的网络化、社会化、市场化。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全覆盖,拓展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培育居民参与热情。积极发展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完善注册登记制度,力争到2025年,全县注册登记志愿者人数达到社区居民总数的10%以上。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全面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专栏三

1.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按照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设施,完善社区服务体制机制,初步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内容、服务队伍、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

2.社区管理建设工程。创新社区管理模式,扩大居民有效参与,推进人性化管理、贴近式服务。开发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促进社区就业,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使志愿者人数达到社区居民人数的10%,实现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

(四)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事务管理体系。

1、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建立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和法制健全、执法规范、监督有力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使其达到组织总量的75%。加强政策扶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途径,推进行业协会改革,扶持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全面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督促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自律机制、信息披露制度,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依法自主开展活动。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化建设,建成正宁县社会组织网站和信息数据库,提高登记管理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2、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完成县城、乡镇地名规划编制及街路巷、标志性建筑物、村(居)民楼、门(户)标志设置工作。稳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做好政区命名更名审核报批。更新完善区划地名信息,完成国家、省级、市级地名图录典志资料上报工作。完成《正宁县县地名志》编纂工作,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

3、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完善界线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巩固勘界成果。落实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制度,完成边界联检任务。建立健全界线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界线纠纷应急调处机制,及时调处边界争议,维护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

4、做好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继续推进婚姻登记机构规范化建设,规范登记程序,推行集中登记。尽快掌握“金民工程”全省公检法、民政联网系统,提高服务质量。将正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建设成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规范收养程序,严格依法登记,切实维护收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加强殡葬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倡导移风易俗。规范公墓管理,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监管。积极探索建立基本殡葬政府付费制度,提高殡仪服务质量。为了节约有限土地资源,进一步规范我县殡葬管理工作,十四五期间,全力推动村组公墓规划建设,落实一个村民小组一处集中安葬区、一个村一处公益性墓地的目标建设到位,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严格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切实落实公墓先批后建的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县乡(镇)和县殡联办成员单位的作用,对已有的集中安葬区或公益性墓地进行执法检查,对存在未批先建等问题的进行彻底纠改,确保手续合法齐全。

专栏四

1.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更新完善区划地名信息,继续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完善县城、乡镇地名规划编制及街路巷、标志性建筑物、村(居)民楼、门(户)标志设置工作。稳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做好政区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完成国家、省级、市级地名图录典志资料上报工作。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完成《正宁县地名志》编纂工作。

2.殡葬服务建设工程。加强殡葬管理工作,落实一个村民小组一处集中安葬区、一个村一处公益性墓地的目标建设到位,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

3.公墓设施建设工程。倡导移风易俗,节约有限的土地资源。积极稳妥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向上级部门争取在县城周边建设公益性公墓一处、殡仪服务中心一处(附属吊唁大厅、餐饮大厅、火化间、遗体处理室、骨灰陈列室、公厕、车库、门房等)。

 

五、保障措施

(一)积极进取促发展

1、抢抓机遇。一是抓住国家重视民生的历史机遇,不断提升承担保民生、保稳定重任的民政部门的社会地位,健全民政部门工作机构,增加编制、经费和必要的资金投入,完善民政工作体系。二是抓住政府职能转变的历史机遇,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拓展民政工作领域,通过对社会事务的规范及有效的管理促使公共服务作用全面发挥,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带动和促进民政事业持续发展。三是抓住国家重视构建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重视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加大的历史机遇,把项目建设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规划,做好前期工作,加大争取力度,加快建设进度,不断夯实民政工作基础,提高民政工作的整体水平。

2、开拓创新。首先是思维的创新。要突破传统的单向思维定式,确立纵向思维、逆向思维和辩证思维的方式,以良好的思维方式来理清思路,谋划工作。其次是思路创新。思路决定出路。工作的新突破和新局面、新成就,建立在新思路的基础上,没有新思路就不会有新创新,就不会有新成就,调整和完善思路对驾驭全局、谋划整体、部署工作至关重要。第三是机制创新。结合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基础和现状,今后应当在用人机制、管理机制、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做出积极探索和改革,以调动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第四是工作创新。各项工作都要有新思路、新举措、新突破、新成就。以创新促进步,以创新求发展。

3、积极进取。突出抓好五个关键环节:一是抓好队伍建设,树立民政队伍新形象;二是抓好各项工作,争创一流工作成绩;三是抓好信息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四是经常请示汇报,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五是积极参与综合决策,提升民政战略地位。总之,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良好的队伍形象,优异的工作成绩,主动的工作态度,昂扬的工作状态,赢得社会各界的信赖和支持。

(二)夯实基础上水平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抓住中央继续保持投资适度增长、加大民生投入的机遇,组织精干力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扎实做好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其它公共服务类设施建设等项目的调研论证、编制申报工作,全力争取中央和省上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并严格建设标准,加快全省重点项目建设步伐,确保早日竣工并投入使用。严格项目管理,切实做到规划科学、投资保障、程序规范、组织周密、责任明确、管理严格、督查到位、进展迅速、验收及时、质量保证的十项工作要求,努力打造阳光工程放心项目,使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干部教育规划,从学历教育、岗位培训、短期培训、理论学习、作风整顿、制度落实、规范要求等多方面入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技术教育,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素质,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同时,探索适应民政工作要求的一整套选人、用人、管人机制,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多方面的努力,造就一支有亲民思想、有廉政意识、有优良作风、有吃苦精神、有过硬本领的民政工作队伍。

3、加强信息化建设。以民政政务专网为依托,加强民政门户网站群、卫星网和低保等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整合信息资源,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基层政权、社区建设、婚姻登记、地名公共服务等民政业务的网络化管理,提升民政工作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加强制度建设。从民政部门基本职能、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工作程序、质量标准等多方面入手,整章建制,逐步实现全系统各项工作运行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创新方式抓落实

1、重点突破。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社会救助的规范运行、社会福利体系完善、项目建设、大民政格局构建、民政部门自身建设等重点工作,集中抓好,务求实效。同时,根据新的要求和工作进展情况,抓好阶段性的工作重点,促进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2、抓点示范。在社会福利体系完善、社会救助规范管理体系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事务管理、社区建设、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部门内部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注意树立典型,探索路子,积累经验,以点带面,带动整体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3、落实责任。全县民政系统要围绕规划确定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好年度工作计划。把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层层分解,级级下达,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按步骤落实到位。

4、严格考核。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实行年度规划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时限和要求,靠实责任,分工负责,分级实施。同时,制定切合实际的考核指标和评估办法,跟踪问效,严格考核,奖优罚劣,促进落实,切实做到年初计划安排,年中检查评估,年末考核通报,确保终期目标任务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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