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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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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10250000003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6-24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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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正宁县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24 浏览次数: 【字体:


 

 

 

 

民发〔202253                  

 

正宁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正宁县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正宁县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辖区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正宁县民政局

2022年5月5日

 

9 

正宁县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面排查整治养老服务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按照《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民电2022〕99号)《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养老服务领域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民发2022〕60号)和《庆阳市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市2022〕39号)要求,局决定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推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把老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决克服麻痹大意、侥幸松懈思想,深刻汲取各种典型事故教训,织密织牢民政部门监管责任防线,压紧压实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精准发现、坚决整治养老服务领域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断提升全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确保全养老服务领域安全、平稳、有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1.是否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政治任务来抓。乡镇是否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包括街道、乡镇综合养老中心,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机构设施)宣传工作的指导,采取灵活多样式的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2.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乡镇是否强化政治担当,筑牢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包保制度,列出包保清单,确保辖区所有养老服务机构有领导包保负责。

3.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压实情况。养老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否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承担依法登记、备案承诺、履约服务、质量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主体责任,制定员工守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养老服务、安全管理、风险防控、纠纷解决的能力和水平。

(二)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1.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和管理情况。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是否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是否在人员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配备应急照明和灭火器材。

2.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情况。是否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每日防火巡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两次,并做好记录;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整改电气火灾隐患

3.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制度建立情况。是否保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制定消防演练、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三)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各养老机构是否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未超范围经营。是否建立了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运行良好,是否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是否有实际有效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熟悉处置过程,是否开展岗前培训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是否每日晨检并做好记录,是否做好个人防护,是否佩戴口罩并保持手部清洁,是否进行身份核验、体温检测等。

2.食品原材料安全自查情况。养老机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原材料采购渠道是否可追溯,索证索票是否规范、齐全。未饲养、宰杀畜禽等动物,未采购、使用野生动物,未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未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原料贮存温度、湿度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离墙离地存放,没有“三无”、过期、变质食品。

3.食品加工制作和餐具清洁、消毒情况。场所、布局是否合理,是否保持食品加工区和就餐场所环境整洁卫生和空气流通,是否及时对地面、墙面、桌椅等进行消毒,是否有防鼠防蝇防虫防尘措施。是否对餐饮具进行规范清洗、消毒、保洁,是否采用高温蒸煮方式进行充分消毒,并按要求进行保管,避免交叉污染;食品原料、成品、半成品及其加工、盛放器具、冷藏冷冻设施是否分开,且区分标志明显。是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制作食品,做到烧熟煮透、生熟分开、荤素分开,确保熟制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

4.食品留样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有专用留样设备并正常运转,有专人管理,是否按规定进行留样并做好记录;委托餐饮服务企业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签订协议或餐饮服务企业具备有效许可证,应当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食品管理应符合有关规定。

(四)养老服务机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养老服务机构内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等设施是否进行日常维护,是否严格落实定期检验,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台账,逐台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五)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安全管理情况

医养结合机构的感染防控管理、传染病管理、用药管理等情况。

(六)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安全管理情况

养老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档案信息资料是否完善,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监管是否到位,安全生产举报奖惩制度是否健全。

(七)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情况

各养老机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基本规范》、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活动、值班值守、应急防范处置、疫情防控等面的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5月1日至5月7日)。乡镇人民政府、各养老机构要聚焦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的三十五条具体措施和省民政厅养老服务领域贯彻落实的十五条措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辖区内养老机构法人会议,分析研判风险隐患,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提出工作要求,立即动员部署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于5月7日前上报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股

二)自查整改阶段 (5月8日至7月31日)。乡镇人民政府和养老机构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对照各项检查指标,全面进行拉网式自查整改。分级建立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边查边改、即时整改,对需要持续整改的,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切实解决薄弱环节和盲区漏洞。于7月20日前上报自查整改书面报告,制定针对性防控对策和源头管制措施。

(三)督导检查阶段 (5月1日至12月31日)。民政局将成立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查养老服务机构,及时发现和整改排查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对不重视、进度慢、整改不到位的养老机构进行通报。同时结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民实事督查等,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四)总结提升阶段(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至年底)。在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召开前后关键节点,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加大自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力度,对工作薄弱单位、部位、环节驻点督导,严防漏管失控问题的发生,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各养老机构要巩固排查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质量管理水平。民政局将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对仍然存在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并挂牌督办,直至隐患整改完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夯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安全检查任务落实到位。在对养老机构排查整治的同时,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也要参照有关要求,同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整改落实。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指导服务,深入开展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要同时在“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及时填报、接受监督。

三)强化责任追究。乡镇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掌握第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督促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对安全生产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乡镇、各养老机构要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对大检查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对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及时曝光,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乡镇、各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经验做法、形成的阶段性工作报告要及时报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股

 

联系人:高宁霞   0934-6146731    18152270106

 箱:627286966@qq.com

 

 

 

 

 

 

 

 

抄送:市民政局、各养老机构                    

正宁县民政局                            20225 5 日印

                                               共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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