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5110000006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5-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正宁县民政局 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托举关爱蓝天
为全面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正宁县民政局创新工作思路,切实做好做实做细孤儿基本保障工作,紧扣新时代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主线,强化政策宣传,坚持入户走访,确保全县孤儿各项权益得到保障。
严格资格确认。按照孤儿救助政策要求,强化政策落实,坚持入户走访,认真开展孤儿调查摸底工作,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严格审查。通过入户调查、询问乡邻等方式深入了解孤儿的年龄、致孤原因、监护人状况、生活状况等基本信息,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确保符合条件的孤儿一个不漏,做到应保尽保。
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新增补录孤儿信息数据,对发放对象进行核实,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因其他不定因素减员或年满18周岁后不在学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停止发放;坚持动态管理、定期核查、救助精准。严格按照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将孤儿的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结合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信息资料,提高孤儿救助工作信息化水平。不断强化信息管理,及时纠正摸底排查不到位、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扎实建立翔实完备、动态更新的信息管理系统。发现新增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第一时间纳入关爱保护体系,并录入系统,建立精准台账。
资金保障到位。按照每人每月1080元标准,严格抓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费用发放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为111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11.3891万元。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时,依托福彩公益金,对于年满18周岁且在读的孤儿实施每人每年1万元助学补助,期间仍可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费保障待遇直至全日制学校毕业。
下一步,正宁县民政局将持续加大排查和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底排查到位、监护落实到位、关爱帮扶到位、救助保障到位,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得到更全面更具体的关爱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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