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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人民政府

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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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5110000006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5-1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正宁县民政局 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托举关爱蓝天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全面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正宁县民政局创新工作思路,切实做好做实做细孤儿基本保障工作,紧扣新时代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主线,强化政策宣传,坚持入户走访,确保全孤儿各项权益得到保障。

严格资格确认。按照孤儿救助政策要求,强化政策落实,坚持入户走访,认真开展孤儿调查摸底工作,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严格审查。通过入户调查、询问乡邻等方式深入了解孤儿的年龄、致孤原因、监护人状况、生活状况等基本信息,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确保符合条件的孤儿一个不漏,做到应保尽保。 

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新增补录孤儿信息数据,对发放对象进行核实,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因其他不定因素减员或年满18周岁后不在学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停止发放;坚持动态管理、定期核查、救助精准。严格按照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将孤儿的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结合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信息资料,提高孤儿救助工作信息化水平。不断强化信息管理,及时纠正摸底排查不到位、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扎实建立翔实完备、动态更新的信息管理系统。发现新增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第一时间纳入关爱保护体系,并录入系统,建立精准台账。 

资金保障到位。按照每人每月1080元标准,严格抓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费用发放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为111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11.3891万元。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时,依托福彩公益金,对于年满18周岁且在读的孤儿实施每人每年1万元助学补助期间仍可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费保障待遇直至全日制学校毕业。

下一步,正宁县民政局将持续加大排查和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底排查到位、监护落实到位、关爱帮扶到位、救助保障到位,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得到更全面更具体的关爱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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