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3260000000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3-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正宁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的 通 知
正民发〔2024〕6号
正宁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4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正宁县民政局
2024年3月20日
2024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县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强化系统观念,创新推进“1264”工作新模式、新路径,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着力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快发展基本社会服务,持续推动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幸福美好新正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抓紧抓实经常性教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完善领学督学研学促学自学“五学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研讨,持续营造浓厚的学习贯彻宣传氛围。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完善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联系服务群众、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工作举措,更好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健康有力发展。
2.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3.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结合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对标对表目标任务,着力在“学、查、改、评”上下功夫,找准差距、改进不足、补齐短板,持续营造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促进思想观念明显转变、能力素质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效率效能明显提高,真正把“三抓三促”行动激发的工作动力转化为推动民政工作的强大效能。
二、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4.持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政策措施,加大对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临时救助力度,提高制度可及性、救助时效性。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结合省市要求,做好低保标准确定和调整工作,进一步落实好“资金+物资+服务”救助方式。探索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基层创新实践活动,研究谋划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的思路和政策措施。
5.精准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巩固拓展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成果,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落实单人户保、低保渐退、财产豁免、刚性支出和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措施,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规范实施临时救助,加强与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和就业政策、事业保险政策的有效衔接。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程序和档案资料。
6.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贯彻落实省厅等单位下发的《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指导乡镇做好低收入人口精准认定、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积极利用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功能,做好数据录入、数据共享、监测预警、数字监督等工作,科学设置预警指标,拓展监测对象范围。推进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认定,及时完善全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推动将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向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人员眼神,形成梯度救助格局。
7.推进防止返贫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落实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常态化帮扶范围。落实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安排,加强与防止返贫监测机制有效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甘肃一键报贫”申报农户等按规定纳入相应救助帮扶范围,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
8.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完善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优化社会救助管理体系,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合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救助个案问题。积极参与全国“救急难”信息对接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行工作,做好困难群众大病救助“救急难”试点任务。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培训、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
9.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深化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运用,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行动。创新运用数字监督模式。加强社会救助绩效评价,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畅通社会救助网上申请渠道和服务热线,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强化救助资金管理事业监督检查,深入排查资金拨付、发放、使用等换届存在的风险隐患,堵塞监管漏洞,守护好困难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和每一笔“救助款”。加强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和政策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救助对象信息、申请程序和政策措施。
三、着力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水平
10.加强儿童福利领域政策建设。推进儿童福利领域标准化和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信息化建设,提升精准化管理水平。指导各乡镇落实事实无人扶养儿童保障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养尽养。落实《甘肃省“福彩圆梦 事实无人扶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实施办法》,持续规范、有效实施“助学工程”。
11.依法规范收养登记管理。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的通知》《关于鼓励省内家庭依法收养机构内病残儿童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支持服务政策。加强收养登记机关建设,严格落实收养评估制度,规范收养档案管理,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加强收养登记机关和收养登记人员政策培训。
12.完善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持续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专项行动,优化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落实《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情况核查工作措施,科学评估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状况。
13.加强流动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开展全县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推动建立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督查督办制度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将流动儿童纳入政府关爱保护范围。深化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落实帮扶措施。
14.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管理。加强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建设,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服务数据平台。深化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全县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加强儿童福利机构业务能力建设,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儿童福利院示范培训。加强督导检查,提升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
15.加强儿童福利队伍建设。根据中、省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儿童主任队伍建设,配齐建强工作队伍,强化工作服务保障,提升工作效能,全县儿童督导员、主任能力提升培训实现全覆盖。加强基层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巩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为主要阵地的基层工作网络。
四、推动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
16.完善老龄工作顶层设计。加强党对老龄工作的全面领导,研究制定机构改革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政策举措。推动落实新修订的《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发布年度老龄重点研究课题,加强老龄工作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形成一批研究成果。
17.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开展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统计调查,发布老龄事业年度发展报告。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综合创新试点,围绕组织领导、老龄服务、社会参与、宜居环境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整体解决机制。
18.推进老年友好型城市和社区建设。争创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满足老年人在居住环境、日常出行、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参与、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出行便利、公交乘车优惠、门票减免等各项优待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智慧助老”行动,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开展全县“敬老月”活动。
五、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
19.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庆阳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和《庆阳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项目”。加快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和高龄津贴等老年人福利制度。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项目。
20.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实施好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按照《庆阳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及时制定方案,积极稳妥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示范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年度建设任务。持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举办全县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
21.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衔接顺畅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推进省政府为民实事项目,建设1处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3个村级互助幸福院。鼓励发展农村老年助餐和互助服务,因地制宜探索发展互助养老模式,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22.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做好养老服务领域主动创稳工作,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推行“互联网+监管”。按照省民政厅部署,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推动养老机构重大事故动态清零。持续开展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规范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六、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
23.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引导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动“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在社会组织领域走深走实。持续开展全县社会组织“两个覆盖”集中攻坚行动,党组织覆盖率达到95%以上,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六同步”“两纳入”,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等工作中同步落实党建要求,将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社会组织章程,形成统得起、兜得住、管得好的党建体系。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理顺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发挥“四个服务”作用。
24.完善社会组织制度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方面政策措施,优化完善全县配套落实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社会组织负责人谈话规定、社会组织年检办法、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规定,有效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
25.严格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按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组织类型和不同法人特征,强化部门联动,优化政策供给和服务指导,督促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严格履行前置审查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登记工作。推动社会组织登记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建设,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工作。以培育发展社会治理类、公益慈善类、纠纷调解类等社区社会组织为重点,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常态化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顿。
26.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组织实施规范化建设三年(2024-2026年)专项行动,切实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加强社会组织领域风险排查,健全完善社会组织重大活动审批报备制度,重点围绕规模大、辐射面广、影响力大的社会组织和涉敏感领域、内部管理不完善的社会组织,联合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持续深化社会组织收费行为监管。“零容忍”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稳妥做好重点个案处置发挥社会组织法人库、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作用,形成监管合力。主动配合业务主管单位抓好涉意识形态领域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安全。推进社会组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执法能力。
27.引导社会组织助力现代化建设。科学编制2024年帮扶需求计划,对接做好东西部协作帮扶工作。持续动员引导全县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帮扶行动。进一步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持续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陇上行”和“结对关爱”活动。协同推进社会组织参与主动创稳和基层治理。
七、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28.配套完善《慈善法》法规政策。根据修正后的慈善法,配套修订《正宁县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指引》等相关政策规定。开展《慈善法》宣传贯彻活动,加强慈善法规政策培训学习。
29.加强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监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慈善组织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开展慈善活动。开展慈善组织2023年度年报抽查审计。指导督促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慈善项目开展、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管,重点规范慈善组织捐赠款物的募集管理使用。
30.提升慈善信息化建设水平。结合“阳光慈善”工程实施,加强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慈善组织全面准确高效使用“慈善中国”平台和慈善组织年报年检系统,提升慈善组织信息化建设水平。定期开展“慈善中国”与社会组织法人库数据比对,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提升监管效能。
31.引导支持向善的社会风气。组织开展第九个“中华慈善日”等宣传活动,弘扬慈善文化和“人人皆可慈善”的理念开展“甘肃省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选树慈善先进典型。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慈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支持更多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慈善事业。
32.依法规范加强福利彩票管理。持续规范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加强公益金项目宣传,推进公益、责任、阳光彩票建设。
八、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33.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殡葬服务设施补短板和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进度,巩固拓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稳步推进“逝有所葬、迁有所去”。做好清明等传统祭祀节点的祭扫工作部署和服务保障工作,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规范殡仪服务行为,加快殡仪馆建设进度。落实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实施办法》和《惠民殡葬实施办法》,加强遗体和骨灰处置管理工作。年内建成公益性公墓1处。
34.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质量。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婚姻登记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历史数据,持续推进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省内通办”。利用5.20、七夕等重要节日,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举办集体婚礼,集体颁证、相亲联谊等活动,深入推进婚俗改革,加强宣传引导,培树现代文明婚俗新风。进一步完善婚姻家庭辅导室设置,健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提升婚姻家庭辅导工作质量,优化结婚登记颁证、集体婚礼等服务。
35.加强残疾人福利制度及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规范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持续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精康融合行动”,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做好接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国家转介信息平台准备工作和2024年“福彩助残”公益项目。
36.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按照《正宁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1+8+N”救助管理服务实施方案(试行)》,指导各乡镇持续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持续探索“1+8+N”救助管理服务新模式,强化源头预防和落户安置工作,推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九、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37.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坚决落实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行政区划设置的系统性研究和体系化谋划,依据全省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审慎稳妥做好全县行政区划规划工作。加强行政区划工作机制制度建设,稳慎有序、规范做好城乡基层行政区划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区划历史文化研究,多措并举加强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推进行政区划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全县行政区划工作专家库。
38.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不断健全全县地名管理法规制度体系,构建“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的地名管理新格局。发挥市县两级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作用,严格地名审批和备案公告管理,规范地名命名和罗马字母拼写管理,推动规范开展地名领域监督执法。加大地名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宣传力度,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推动建立符合县情实际的地名保护名录体系。
39.深化区划地名成果应用。着力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加强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落实省民政厅市民政局优化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部署要求,做好全县地名信息数据管理维护工作。持续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配合做好全市重要地理信息统计。
40.持续加强平安边界建设。持续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巩固边界联检成果,加强界桩管理维护,积极排查化解界线矛盾纠纷,促进边界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十、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41.深化基层民主自治实践。健全村党组织领导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动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组织体系规范、职能事务规范、制度章程规范、阵地建设规范),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加快推动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基层议事协商制度,选树基层议事协商先进典型。指导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常态化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
42.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持续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入列“全省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村”的3个村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巩固和拓展建设成果,推动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继续会同组织部门开展基层减负专项行动,贯彻落实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开展社区减负专项行动,健全落实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和动态调整制度,组织开展检查评估,督促整改,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43.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标准化社区创建,对标先进补齐短板,大力优化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加强易地搬迁安置区(点)社区治理,科学划分社区,依法依规设立村(居)民委员会并建立各委员会。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贯彻落实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实施好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制定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激励社区工作者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十一、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44.科学谋划“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做好“十四五”民政事业“1+3”发展规划终期评估等工作,深入开展全县“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前期调研论证。
45.推进民政服务设施建设。研究制定全县民政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积极主动对接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和县发改部门,认真做好民政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储备申报工作,加快补齐殡葬服务设施和精神卫生服务设施两个短板弱项。争取将更多民政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纳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两个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46.加强民政法治化建设。贯彻落实《甘肃省民政法规制度建设规划(2024-2028年)》。加强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到期文件。贯彻落实民政部加强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意见》,根据省市要求制定配套措施。贯彻落实《甘肃省民政厅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持续抓好全县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县级《清单》,推动形成党组理论中心组、支部学法长效机制。完善全县民政标准化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民政重点标准的宣贯实施。
47.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积极应用“金民工程”数据成果,进一步完善民政数据交换平台数据回流工作,整合全县民政业务数据,提高数据协同治理能力,实现民政业务“一盘棋”布局。统筹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做好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管好用好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不断优化完善网络基础设施,为民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48.规范统计调查和资金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民政部新修订的民政事业统计调查制度,按季度组织全县民政系统统计工作人员培训。规范民政事业统计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应用,运用“制度+信息化”手段提升全县民政数据统计质量和时效。按照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全市社会组织和自治组织相关普查数据提供及核查校验工作。加强民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对全县各类民政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施“双监控”。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把预算支出、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审核审批、健全完善各类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持续加强资金使用链条监管力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9.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畅通全县民政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渠道,有效开展民政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积极做好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选拔参赛工作。加大全县民政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优化职称评审及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50.落实民政基础工作。做好政务运转保障服务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统筹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全县民政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科学安排专题调研活动提高建议提案办理水平。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信访、保密等工作。
51.加强民政领域安全管理。加强全县民政服务机构设施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民政业务工作重点风险预防和处置措施清单》,防范化解民政领域各类风险隐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管理,确保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十二、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52.强化民政领域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落实机关党建责任的使命感和紧迫感,聚精会神抓党建,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着力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提质增效。
53.规范开展干部人事管理。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结合机构改革,制定局机关“三定”方案,加强机关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统筹谋划和调整配备,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及岗位比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等工作。从严开展干部监督考核管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挖掘和宣传民政系统先进典型,规范做好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孺子牛”奖表彰对象推荐工作。
54.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落实新修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加强全县民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不断提高教育培训质量,通过开展集中培训、选派干部参加上级调训和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持续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注重关心关爱干部成长,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增强职业荣誉感、工作归属感。
55.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深化日常监督,推动形成“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推进问题线索核查处置和查办,坚持以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落实好局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调会商机制,推动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持续抓好巡视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用心用力用情解决好民政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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