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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人民政府

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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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2050000000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1-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4年度正宁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26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度正宁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县民政局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正宁县民政局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大力推进政务阳光透明,着力抓好政策发布解读,充分发挥民政部门为民服务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正宁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正宁县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正宁县民政局通过正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25条,其中政务公开2条、政府信息公开2条、政府文件5条、规划信息6条、政府会议3条、统计信息3预算决算1条、履职依据1条、政务公开要点1条、基层动态1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例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度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4年度,我局没有发布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民政局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制度以及信息发布的程序,由各分管负责人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实行“谁审核,谁负责”,办公室统一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准确、规范运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今年以来,我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主动向社会公开,增强透明度,打造群众“能看到、易获取、用得上”的政务公开专区,不断增强线下政务公开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健全机构。我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配备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操作。二是制定印发了《正宁县民政系统信息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和时限;明确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受理机构、处理程序;明确监督方式和程序。

一是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制度宣传工作。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结合意识形态、舆情分析研判等工作,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对《条例》梳理调整现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法合规、平稳有序

二是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及管理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局上下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的联动工作机制。对于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能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公开,对于民生类、动态类、社会组织类、行政审批类做到实时公开。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法定内容,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编制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涵盖了各股室的公开办事事项;主要包括社会救助工作、养老服务工作、社会福利工作、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慈善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殡葬管理工作、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主次项60公开事项;权力事项服务事项”包括了“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公共服务”,公共服务事项35项,该目录已通过专栏向社会集中发布。

  三是进一步做好及时发布工作。针对群众需求不断丰富信息内容,开设栏目基本涵盖民政系统各项业务工作。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运维工作,按照履行职责的实际,围绕群众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认真梳理,主动公开。文件制定与政策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部署,加强图解政策解读比例。全年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6条,发布重要民生政策及文件5份,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完善网上办事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1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主动公开有序进行,依申请公开依法办理。但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时效性还需要加强。要进一步发挥好网站主动公开主阵地作用的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力度,及时、准确、规范地开展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对政策把握能力不强。要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能力,通过多种群众喜爱、通俗易懂的形式加大对重要政策、民生热点的发布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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