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112600000017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11-2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正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袁春雷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正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袁春雷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正政任免字〔2025〕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正宁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袁春雷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时间2年(2025年11月至2027年10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挂职期间,挂职干部人事、工资关系保持不变,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党组织关系转入挂职单位,参加党组织活动;职务职级晋升、工资福利由原单位按规定执行,不受挂职影响;年度考核由挂职单位负责,不占派出单位优秀指标。
挂职期满考核由市公安局党委会同县委组织部、挂职单位共同进行,考核结果作为今后奖惩、职务职级晋升重要依据,《挂职干部总结鉴定表》装入本人档案。
正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4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