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050000002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机构职能 |
正宁县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
正宁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县卫生健康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拟订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定并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以及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依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实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九)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中医药及相关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二)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公众健康权益维护,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四)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