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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人民政府

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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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7240000003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7-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机构职能

正宁县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24 浏览次数: 【字体:

正宁县卫生健康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规范正宁县卫生健康(以下简称县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正宁县机构改革方案》(正办2024〕24号)等法规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卫生健康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县中医药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 县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和中医药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和中医药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及公共卫生监督、中医药事业发展制度文件、规划、计划,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并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以及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指导管理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统筹规划并监督管理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制订并组织落实全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实施全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指导开展疫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隔离防控等工作,并发布疫情信息,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四)负责推进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负责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开展全干部职工健康保健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建立健全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全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妇幼健康、消毒产品、采供血机构等卫生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

)制订全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协调推进健康正宁行动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及卫生健康行业乡村振兴工作。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措施建议,落实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计划生育家庭各项扶助救助政策。

拟定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制度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中医药及相关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中医药发展制度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指导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和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  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领导并协同推进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推动实施健康正宁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一)更加注重预防为主,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二)更加注重健康促进,组织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三)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四)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五)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六)坚持预防关口前移,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评估、研判、决策机制,提高评估监测敏感性和准确性。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运行机制,坚持依法防控,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推动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  

第六条  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完善地方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市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完善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拟定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措施,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措施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落实医养结合制度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立即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本规定第四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县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承担党建、政务、文电、机要、档案、会务、保密、“两案”办理、后勤保障、宣传、人事教育、信息发布、工作目标责任考核、重大事项督办、交流与援外等工作。

(二)卫生法制和监督股。研究拟订卫生健康制度措施。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行业行政诉讼和相关法律法规解释等工作。协调指导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计划,依法查处公共卫生重大违法行为,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管理县卫生健康委系统政务服务窗口。推进落实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相关任务。完善全县卫生健康和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监督体系。组织拟订并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制度措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职业病防治。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检查,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医用辐射设施设备监督管理制度,配合做好放射性污染事件应急工作。

医政医管股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心理健康、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评审评价,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和污水处置工作。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和分级诊疗工作,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指导医疗纠纷预防和调解处理,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共同做好维护患者健康权益工作。按程序要求选拔援外医疗队员。承担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对各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行考核评估。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协调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医药交流合作工作。指导开展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及中医药人才培训等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全县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依规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指导卫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任务。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基本药物价格措施建议,对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落实国家及省市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负责全县干部保健工作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健康体检和医疗保健工作,指导开展全县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关心关爱、定期体检、保健知识宣传、心理健康咨询等工作,建立健康档案,掌握干部保健动态及健康体检情况。

(四)基层卫生健康股。拟订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措施、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层健康帮扶,考核评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拟订健康正宁行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健康正宁行动重大问题研究并提出措施建议。牵头卫生健康行业乡村振兴工作。

(五)卫生与免疫规划股。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免疫中长期规划、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苗控传染病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及疫苗接种服务、疫苗管理、免疫效果绩效评价、信访投诉办理、异常反应处置、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和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拟订全县重大慢性病防治规划和相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立健全环境与危险健康因素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组织开展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慢性非传染病疾病、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评估,制定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危险健康因素监测,学生常见病和营养状况监测工作。负责供水管网末梢水质监测和信息报送工作。拟订全县重点传染病防治规划疫情防控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及相关公共卫生干预措施、方案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开展全县传染病监测预警、流调和防控效果评价,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承担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的管理工作任务。开展传染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监督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

    (六)规划财务与信息股。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卫生健康基本建设、服务体系建设及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监督管理和局机关预算决算、国有资产、非税收入等管理工作。负责《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协调推进健康正宁建设。

    (七)地方病防治与食品风险监测股。贯彻落实地方病防治工作各项方针政策,拟订全县防治规划、计划、方案,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等工作。拟订全县国民营养规划、计划,指导全县食品营养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交流及食品标准宣传贯彻、跟踪评价等工作。

    (八)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研究提出促进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措施建议,完善生育政策措施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相关制度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服务供给体系。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人员编制16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机关工勤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其中1名兼任县疾控局局长)

  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十一  本规定的解释工作由中共正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正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十二  本规定自202461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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