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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人民政府

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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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1210000000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1-2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正宁县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21 浏览次数: 【字体: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宁县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河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正宁县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15


正宁县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城市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新理念,明确工作职责,靠实工作责任,着力构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市政设施配套完善、园林绿化提档升级、行政执法严格高效的城市管理新体系,全面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着力营造城市良好环境。

二、工作任务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1.加强街区卫生日常清洁。督促城区环卫服务企业加大县城街区环境卫生清扫频次,重点对背街小巷、卫生死角等部位开展环境卫生全面治理,并结合天气状况适时洒水除尘,做好全天候保洁;定期县城街区主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及公共设施进行清洁擦洗。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2.加强街区垃圾清运。科学合理布设垃圾收集箱,严格落实垃圾日产日清、箱满即运制度,坚决杜绝垃圾外溢、沿路抛撒等乱象。(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3.加强街区广告清理。加强县城街区、背街小巷等区域和电线杆、外墙面、公交站牌等设施小广告等城市“牛皮癣”治理严肃查处临街店面私设广告牌匾等乱点乱象,规范沿街店面及广场LED显示屏广告宣传内容。(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县市场监管局)

4.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健全完善物业公司管理体系,严格落实物业公司准入制度,做到应入全入,全面落实物业公司环卫保洁责任,提升小区环境卫生水平(牵头单位:县房产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山河镇)

(二)城市公用设施管理

1.加强城市绿化设施科学养护。健全城市绿化养护长效管控机制,对城区各类广场、公园及道路绿化带、行道树等绿化设施制定科学养护方案,分种类、科目、时段落实养护措施,对枯死苗木进行全面清理,全面摸排统计土地裸露、行道树空坑等,制定科学补植方案,进行全面补植。(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管护。持续优化市政公用设施管护长效机制,建立以日常巡查+定期摸排的巡察模式,对城区各类公用

设施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维修,全面提升城市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3.加强城市空间杆线治理。对城区空间内各运营商架设的各类空架电线、通信网线、线杆及配电箱等设施进行全面治理,制定完善科学合理的布设规划,对乱拉乱挂、废弃线路及杆线等设施全面清理拆除。(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城市市容市貌管理

1.加强沿街门店管理全面落实城区沿街店面、机关单位“三包六禁”责任书签订,督促业主清扫门前卫生、清洁门窗,管护基础设施,维护公共秩序。建立“红黑榜”制度,对不认真履行“三包六禁”责任制的店面业主,一次警告、二次曝光、三次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爱卫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山河镇)

2.加强城乡结合部治理。重点加强县城北环路、山河路、南二环、宫河路等路段和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主干道沿线、乡村道路出入口等重要部位环境秩序治理,彻底整治店外经营、占道作业、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涂乱画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山河镇;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县爱卫办)

3.加强马路市场治理。重点加强东大街、西大街、南大街、北大街、永正路、商业步行街、兴旺路、长乐路、轩辕大道等路段及超市店面、十字路口、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周边等区域马路市场治理,科学合理设置便民市场,坚决杜绝占道经营乱象。(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县教育局)

城市交通秩序治理

1.规范交通秩序。发挥“智慧交管”效能,科学布设路网标识,增设停车场、停车位,切实解决县城停车难、管理难等问题;加强城区交通标志线施划更新和损坏交通标识牌、指示灯等检修维护;严肃查处车辆不礼让行人、闯红灯、随意调头、违规停靠等交通违法行为;建立“警城联动”执法模式,按照“定点、定时、定人、定责、分段、包片、包干”原则,加强县城大十字、中小学周边“五小车辆”管理严格要求自行车、电动车等“五小”车辆整齐摆放要加大对城区道路及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监管力度,沿街停车位停放的车辆“统一朝向”有序停放,严禁车辆随意在人行道停放(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真宁集团)

2.规范车辆管理。积极开展交车、出租车、施工车辆等车辆车容车貌治理,规范车身广告。深入开展尾气超标“冒黑烟”车辆整治,对上路行驶的尾气超标“冒黑烟”车辆,按照批评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扣除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要求即日重新审验,对审验未通过的车辆,责令限期维修、复检,逾期不复检的,依法予以处置,从源头上坚决杜绝尾气超标“冒黑烟”车辆违规上路;规范工程车辆行驶路线,严禁带泥上路、密闭不严、沿路抛洒、超限超载随意行驶、违规驶入城区等现象。(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施工作业现场治理

加强县城区建筑工地环境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六个100%”(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物料堆放100%覆盖、拆迁工地100%湿化作业、施工现场100%硬化、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措施,做到“六个到位”(出土工程和拆迁工地施工围栏到位、出入口道路硬化到位、基坑坡道硬化处理到位、冲洗设备安装使用到位、建筑垃圾密闭清运到位、专业降尘降噪设施作业到位),切实保障施工安全,有效遏制施工扬尘污染。开展施工现场及工程车辆乱象问题排查整治,对“六个100%”和“六个到位”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对违规施工单位和工程车辆依法处置。(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自然资源局、山河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拧紧责任链条。成立县城市管理工作专班,由县级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乡镇为成员单位,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设立专班办公室,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任专班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督查指导、通报考核、推动落实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明确标准要求,确保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把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作为提升城市品味、完善城市功能、规范城市秩序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确保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县直各部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全力配合、主动参与,认真落实整治措施和包抓责任,确保责任片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要积极组织志愿者、社会公众等力量,全力参与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

(三)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全面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的目的意义及临街门店门前“三包六禁 ”责任制等内容,及时报道进展成效,适时曝光一批乱点乱象和违规违法行为,强化正向引导,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和环境意识,大力营造城市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评,落实奖惩制度。县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办公室要采取随机抽查、现场督查、公开曝光等形式,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督查考评,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亮点突出的先进典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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