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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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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6030000001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6-0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履职依据

正宁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3 浏览次数: 【字体:

       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监管,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开展林业、草原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林草等自然资源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监管与评价。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各类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及森林采伐限额。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承担国家及省市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等工作。组织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实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国土空间重大备选项目。组织开展和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和全县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报批及监督管理。按照事权划分,承担国家公园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和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及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防灾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组织开展防灾防火宣传和日常督促检查等防治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林业、草原等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根据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林业草原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城乡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及批后监管工作。
       (十六)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统筹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积极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资源保护地体系。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
       3.自然资源权益股;
       4.国土空间规划股;
       5.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6.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7.地质矿产管理股;
       8.执法监察股;
       9.林草资源管理股。

       局属单位:

       1. 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2.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3.林业工作站
       4.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
       5.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6.勘测规划室 
       7.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8.地质环境监测站
       9.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10.城乡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11.山河国土资源所
       12.榆林子国土资源所
       13.湫头国土资源所
       14.永和国土资源所
       15.宫河国土资源所

       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罗俊峰,主持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全盘工作。办公地点:局北二楼201室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振华
       工作分工:机关财务、林草资源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点:主楼203室
       党组成员:李宵黎
       工作分工:分管工青妇等工作。
       办公地点:南三楼315室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正宁县县城南街10号;

邮编:745300

联系电话:0934-6121009

传真:0934-612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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