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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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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6030000001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6-0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履职依据

正宁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3 浏览次数: 【字体:

        党政综合办公室:

        承担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建、纪检监察工作、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保卫、信访、会务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政务宣传、政务督办、新闻发布、舆情应对等工作。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负责综合性政策文件的会签、会审,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监督管理局派驻县政府政务大厅工作。承担各项费用的上解收缴,并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承办自然资源专项资金、基金及专项投资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及职工工资和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

       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县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承担基础测绘任务和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相关基础测绘,管理地理信息数据。监督测绘和地理信息行业市场秩序。负责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与应用,建立不动产信息公开查询系统。负责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县级机关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等专项登记工作。

       自然资源权益股:

       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落实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实施相关考核标准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承担报国家、省市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落实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落实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国土空间规划股: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负责各类规划审核及“一书两证”核发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组织实施国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监督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落实情况。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自然风景区等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落实。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植被恢复等工作。组织实施林草生态修复工程、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拟定全县造林绿化中长期规划、重点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地质矿产管理股:

       贯彻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承担探矿权、采矿权审核及县级登记发证的采矿权审批登记和出让工作。依法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全县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及压覆矿产资源相关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县级登记发证的采矿权价款评估工作。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执法监察股:

       承担自然资源管理方面重大行政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负责查处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利用违法案件,协调跨区域空间规划和违法案件及矿山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负责各类自然资源的规划利用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行为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并监督落实。承担县级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维稳、综治、自然资源督察整改等工作。
       林草资源管理股:

       负责全县森林、林地、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草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申报、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制定全民义务植树计划并监督落实。承担生态保护补偿和林草资源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及林草资源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国家公园建设管理及世界自然资源遗产申报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及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防火巡护宣传、火源管理、林草资源防火设施建设和日常督促检查工作。协调组织指导城乡单位开展绿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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