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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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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11120000014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11-0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征地信息

关于依法收回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2)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1-05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依法收回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告

 

因县城教育优化,项目地块调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收回县教育局位于县城宫河路东侧、安定路西侧的南苑小学42.75亩土地,南苑初中一期25.6亩土地,县妇幼保健院位于县城北辰小学南侧、北辰幼儿园西侧的正宁县综合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2.477亩土地。收回用地上的他项权利将自行解除,宗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及相应的他项权利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正宁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34-6121009  

 

正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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