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2280000001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3-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正宁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2022年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 防灭火督查巡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国土资源所,局属各单位、股室:
现将《2022年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巡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正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5日
2022年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
督查巡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当前和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特别是较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根据3月17日全国、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题会议和3月18日、3月21日省市县林草(自然资源)系统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国土资源所,局属各单位、股室、工作组要进一步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宣传力度,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五进”宣传措施,充分利用微信、QQ、抖音等新兴媒体以及逢集日、日常动态巡查、项目实施、外业调查、精准扶贫进村入户等机会,采取出动防火宣传车、散发防灭火知识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现场说法等形式,深入全县各乡镇街道、村组、农户家中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倡导文明祭祀,自觉杜绝违规违法野外用火。同时,加强衔接协调,及时在各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防火有关政策法规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防灭火责任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关注防灭火工作、人人参与防灭火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督查检查指导,及时整改问题。督查检查组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查看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及值班值守情况;每个乡镇有针对性的选取1—2个村进行深入细致的抽查调研,每村随机抽查10户以上农户,查看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资料的入户情况,了解群众对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的知晓率;现地察看护林员巡山履职、日志填写是否及时规范等情况;检查塬边咀梢、林草地坟头主及特殊人群监护人和乡镇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书签订情况,精准掌握第一手资料。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按照“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的原则,及时推动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三)注重日常监管,做好源头防控。各国土资源所,局属各单位、股室、工作组要认真落实野外火源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做到隐患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对工作中发现的违规焚烧农作物秸秆、烧荒、上坟烧纸、野炊烧烤和携带火种进山入林等行为,要及时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示之以法,深入宣讲野外用火的潜在风险和引发火灾的严重后果,倡导群众文明祭祀,坚决杜绝违规用火,自觉参与防灭火工作。对屡劝不改、屡禁不止的,要切实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形成强大震慑。
(四)深入排查整治,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各国土资源所、局属各单位及股室、工作组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精心安排,压实责任,持续深入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到火灾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并积极督促、配合相关乡镇抓好隐患问题整治整改,全面清除林地及周边的易燃物,切实消除火灾隐患。要时刻提醒各护林员、草管员在清明“五一”重点时段,紧盯坟头,跟紧上坟人,严禁携带火种入林草地,严防人为火灾发生,确保全县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二、工作组人员组成
第一组:督查检查
组 长:罗俊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杨振华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朱 涛 局办公室副主任
高 鑫 局林草股副股长
第二组 :巡查、宣传
组 长:袁小民 县自然资源局执法队队长
成 员:雷 杰 县林业工作站站长
仵晓峰 县林业工作站副站长
巩亚龙 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股股长
李会荣 县林业工作站工程师
第三组:火源管控、火灾案件查处
组 长:石存良 县森林派出所所长
成 员:禄周宏 县森林派出所主任科员
姚亚刚 局林草股股长、林业工程师
姜 博 县森林派出所干警
三、时间安排
2022年4月1日至4月6日,共6天时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森林草原防灭火事关林草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是维护全县改革稳定大局的一件大事。各国土资源所,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火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要批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当前森林草原防火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各国土资源所要发挥前哨作用,结合日常工作落实好辖区森林草原防火的宣传、监管职责;局联乡(镇)科级干部要经常过问督促所联乡镇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防火措施落实等情况,并利用外业调查、乡镇出发等时机做好所联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协调指导。局属各单位、股室,尤其是负责造林、森林抚育、退耕还林、地质灾害等项目人员一定要教育提醒施工人员做好防火工作,落实好防火措施,一并做好所在乡镇的防火宣传、火源管控、隐患排查等工作。局里所有出外业人员都要做好自然资源人,兼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积极主动作为,确保工作实效。清明、“五一”期间是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期。开展此次专项督查、巡查、宣传工作是我局为切实做好全县当前和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防较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全县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的一项有力举措。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及各工作组务必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学深学透有关政策规定,制定翔实可行的行动计划,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当好政策法规宣传员和问题整改督办员。要坚持正视问题不回避,切实做到调查问题事实清楚、数据准确,原因分析深入透彻、抓住要害,整改措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真正为局党组决策部署提供有力依据。局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等相关制度,做到一旦有火情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三)严格工作纪律,维护良好形象。工作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规定,时刻把自己置身于制度规定约束之内,严以律己,公正办事,严禁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纪律规定,凡是在乡镇职工食堂就餐的,必须按标准缴纳伙食费,切实树立起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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