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2280000001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2-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中共正宁县委办公室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宁县全面推行林长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正宁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正宁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正宁县委办公室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正宁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办字〔2021〕47号)和《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办字〔2021〕7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党政同责、协调高效,因地制宜、科学施策,依法治理、强化监督”的工作原则,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促进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真正让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正宁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引擎。
二、主要目标
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和推行县、乡(镇、林场)、村三级林长体系;到2022年底,建立健全林长制配套制度,力争建成运行规范、权责清晰、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不懈努力,使林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管理,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林草资源总量和生态效益显著提升,生态产品供给结构明显优化,供给能力显著提高,人居环境更加优化美化,人民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生态获得感明显增强。
三、组织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全面建立县、乡及林管分局各国有林场、村三级林长体系,实现林长制全覆盖。
县、乡设立总林长,由同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境内子午岭自然保护区由县林管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级林长;县、乡、林管分局各国营林场分别设立林长,由同级党委、政府及基层国营林场有关负责同志分别担任。村级设立林长和副林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林长,其他村干部担任副林长。
县、乡及各国营林场分别成立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县级林长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及各国营林场林长办公室设在所在乡镇政府及国营林场,办公室主任由其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四、工作职责
县、乡总林长及县林管分局的县级林长是推行林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乡及林管分局各国营林场林长是推行林长制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督促责任区域造林绿化、林草资源保护、产业发展等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村级林长负责组织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发挥好护林员、草管员作用,加强日常巡护,强化源头管理。
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县、乡及林管分局各国营林场林长责任区域按照领导包片区域划分。村级林长负责区域主要以山头、地块为单位进行划分。
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保护林草资源。加快建立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统筹整合林草管护力量,发挥好护林员、草管员的作用,加强管护队伍建设,确保每块林地草地都有三级林长和管护人员管理。要统筹谋划,充分保障生态建设用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科学开展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做到自然保护地统一设置、分级管理、分区管控,确保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严格执行林地草地用途管制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加强林地草地征占用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严格落实森林草原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禁牧休牧制度。全面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生境),完善野生动物救护体系,促进野外种群复壮,维系生态系统稳定和生物多样性。
(二)持续推进造林绿化。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合理实施三北防护林建设、天然林保护修复、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生态工程。积极开展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创新全民义务植树模式,利用“蚂蚁森林”等新型平台,营造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生态经济型防护林,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共赢。实施“一村万树”工程,充分挖掘绿化潜力,重点对“村级公园绿地、道路、农田林网、荒山地、拆违地、边角地、废弃地、庭院地”等国家政策规定能够绿化的公共空间,大力栽植彩色乡土树种和特色经济树种,加快乡村绿化美化进程。积极创建森林城市、森林小镇、森林乡村,建设生态绿地、公园、景观廊道,打造生态宜居的人居环境。
(三)积极开展生态修复。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依据国家、省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布局,针对重点区域的突出生态问题,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切实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修复力度,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积极开展黄河流域水土流失生态综合治理,结合全市对我县林草生态建设的分区定位,着重在森林质量提质增效和资源保护开发上持续用力,统筹实施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补植补造和低质低效林改造等项目,全面推进天然林、公益林保护;并通过河道治理、湿地建设、植被恢复,持续改善和修复生态环境,完善廊道生态景观及配套设施,适度开发生态休闲、生态康养。
(四)提升林草质量和效益。加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力度,优化森林结构和功能,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性和碳汇能力。实施“再造一个子午岭”提质增效行动,统筹推进林草资源“质量提升”、国土绿化“增绿扩容”、乡村绿化“增量提效”、资源监管“巩固保护”、林草产业“升级增效”五大行动,促进林草资源稳定增长、质量稳步提升、效益充分发挥。实施草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加快退化草原恢复,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加快林业碳汇开发,科学制定利用方案。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加大林草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鼓励发展“林药、林菌、林禽、林菜”等林下经济,不断激发林业产业发展活力,促进林农增收。采取有偿方式合理利用国有森林、草原及景观资源开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提高林草资源综合效益。
(五)防范重大森林草原灾害和生态风险。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林草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充分运用互联网和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和林草有害生物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强化林草有害生物检疫,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防灭火、防疫以及其他生态灾害处置等装备和物资,全面提升各类灾害防御能力。健全完善森林草原火灾、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等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提高灾害处置能力。加强宣传力度,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六)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健全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强化政府对林区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服务职能。继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提升林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推进林权流转和林权抵押贷款,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规范草原流转程序,盘活林地草地资源。
(七)加强林草资源监测监管。探索建立“互联网+”林草资源实时监控网络,建立卫星遥感监控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林草督查机制。强化国土“三调”成果与林草资源“一张图”融合,进一步完善林草资源“一张图”动态监测体系,实时掌握林草资源动态变化。积极推动木材检查、森林植物检疫、林木种苗、野生动物保护等执法力量优化整合,组建林草专业执法队伍,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责。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充分发挥森林公安作用,严厉打击毁林开垦乱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林草资源安全和林区稳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全面认识国家推行林长制的重大意义,充分理解分级建立林长体系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县、乡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分别设立推行林长制领导小组,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林长会议、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制度,部署林长制工作有关任务,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信息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高效利用,为林长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信息支持。加强督查指导,县级林长每半年至少督查1次。完善工作对接、部门协作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全面提升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加大资金投入。按照分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落实林草资源生态保护修复政策,探索推进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引导金融资金、外资项目等积极投入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通过森林认证、碳汇交易等方式,多渠道筹措林草资源保护修复资金,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资助、认养等方式,共同保护好绿水青山。
(四)严格考核考评。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县乡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将林长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作为评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推动林长制有效实施。
(五)加强宣传引导。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每年公布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利用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为推行林长制工作提供舆论支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使保护发展林草资源成为共识。
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县林管分局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县委和县政府。
附件:1正宁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2.正宁县县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
3.正宁县乡村两级林长名单
附件1
正宁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光龙 县委书记
程跟会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副组长:郑新锋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边 桃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鲁生林 县委常委、副县长
刘 刚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彭雅宏 副县长
李永刚 县林管分局局长
成 员:白东怀 县委办公室主任
仵占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于晓波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宝权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鹏年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刘继斌 县发改局局长
石东学 县财政局局长
岳小龙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先新恒 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局长
赵卫国 县住建局局长
杨广红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俊峰 县水务局局长
穆玺堂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冯建辉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彭文德 县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主任由岳小龙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确定1个部门办理相关业务,确定1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研究解决推进全县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和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遇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对领导小组负责,承担林长制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落实工作;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领导小组决策事项和总林长、林长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指导监督下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各项任务。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工作。
县委组织部:负责将林长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新闻媒体做好林长制相关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
县委办、政府办:负责指导林长制相关政策措施的细化落实等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有关项目投资建议计划编报及资金争取支持等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县级林长制工作经费,负责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筹措落实国土绿化、林草资源保护和发展所需资金、监督使用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细化落实国家出台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完善配套政策等工作;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矿山复绿工作;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指导林权、草权类登记发证等工作;负责林草资源保护、监管、监测和利用,以及自然保护地管理、造林绿化、森林质量提升,指导做好城乡绿化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负责林草建设工程项目的环评审核;协助调查处理重特大生态破坏事件、牵头协调较大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城市绿化监管及相关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内宜林宜草区域绿化及相关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河湖库区绿化、重点区域造林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农村领域污染治理的生态修复、乡村建设行动中村庄绿化美化等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较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地质灾害等灾害处置等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重大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资金使用审计等工作。
附件2
正宁县县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
一、总林长
王光龙 县委书记
程跟会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二、县级林长及责任区域
县级林长 | 责任区域 |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郑新锋 | 永和镇、五顷塬乡 |
县委常委、常委副县长 边 桃 | 山河镇、西坡镇 |
县委常委、副县长 鲁生林 | 三嘉乡、湫头镇 |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刘 刚 | 宫河镇、榆林子镇 |
副县长 彭雅宏 | 周家镇、永正镇 |
县林管分局局长 李永刚 | 境内子午岭林区各林场 |
附件3
正宁县乡村两级林长名单
一、乡镇总林长、林长
总林长 赵晓程 西坡镇党委书记
总林长 秦 莹 西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总林长 罗俊峰 山河镇党委书记
总林长 李阳生 山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总林长 杨晓敏 永正镇党委书记
总林长 刘 宏 永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总林长 张正龙 榆林子镇镇党委书记
总林长 李纬地 榆林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总林长 于 锴 宫河镇党委书记
总林长 赵俊亮 宫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总林长 魏志坚 周家镇党委书记
总林长 邓高斌 周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总林长 姚俊宏 永和镇党委书记
总林长 田亚宁 永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总林长 彭 涛 湫头镇党委书记
总林长 赵亚峰 湫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总林长 杨东平 五顷塬回族乡党委书记
总林长 梁 平 五顷塬回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总林长 刘育国 三嘉乡党委书记
总林长 胡祎莉 三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林 长 郭 涛 西坡镇副镇长
林 长 杨进进 西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林 长 郭永军 山河镇副镇长
林 长 杨少华 永正镇副镇长
林 长 高凌伟 榆林子镇副镇长
林 长 王 康 宫河镇副镇长
林 长 苏 敏 周家镇副镇长
林 长 郭海荣 永和镇副镇长
林 长 高养宁 永和镇主任科员
林 长 袁 睿 湫头镇副镇长
林 长 曹维刚 五顷塬回族乡副乡长
林 长 付锐娟 三嘉乡副乡长
二、村级林长
赵清曌 西坡镇柴桥子村党支部书记
杨明胜 西坡镇韩坳村党支部书记
宫海龙 西坡镇月南村党支部书记
任家斌 西坡镇石家湾子村党支部书记
蔺亚维 西坡镇高红村党支部书记
雷 涛 西坡镇西坡村党支部书记
宋志荣 西坡镇五畔村党支部书记
贾亦雯 西坡镇宋畔村党支部书记
于宁宁 山河镇东关村党支部书记
张小平 山河镇西关村党支部书记
蔺仁杰 山河镇蔡峪村党支部书记
张亚东 山河镇董庄村党支部书记
李 丁 山河镇移风村党支部书记
王 勇 山河镇冯柳村党支部书记
冯安靖 山河镇王阁村党支部书记
王关印 山河镇佑苏村党支部书记
魏 斌 山河镇松树村党支部书记
周占清 山河镇解川村党支部书记
刘周龙 山河镇李家川村党支部书记
杨续林 永正镇刘堡子村党支部书记
王喜亭 永正镇王沟圈村党支部书记
李树朝 永正镇纪村村党支部书记
杨 青 永正镇路里村党支部书记
路 通 永正镇东龙头村党支部书记
李喜怀 永正镇上官庄村党支部书记
杨忠民 永正镇友好村党支部书记
彭超凡 永正镇堡住村党支部书记
杨俊文 永正镇南住村党支部书记
彭张峰 永正镇佛堂村党支部书记
石阳军 榆林子镇党家村党支部书记
杜惠霞 榆林子镇任家村党支部书记
姚俊如 榆林子镇马家村党支部书记
陈鹏飞 榆林子镇石家村党支部书记
张亚东 榆林子镇习仵村党支部书记
张月平 榆林子镇下沟村党支部书记
任景龙 榆林子镇小寺头村党支部书记
赵 伟 榆林子镇文乐村党支部书记
魏兆瑞 榆林子镇中巷村党支部书记
任继龙 榆林子镇乐兴村党支部书记
徐文星 榆林子镇乐安坊村党支部书记
路芳军 榆林子镇高龙头村党支部书记
姚东锋 宫河镇北堡子村党支部书记
彭宁虎 宫河镇南堡子村党支部书记
袁占运 宫河镇东里村党支部书记
文婷婷 宫河镇西里村党支部书记
燕成育 宫河镇东山头村党支部书记
王亚洲 宫河镇雷村村党支部书记
王华锋 宫河镇宫河村党支部书记
曹伟彬 宫河镇南庄村党支部书记
王芳运 宫河镇王录村党支部书记
张小民 宫河镇代店村党支部书记
王云海 宫河镇长口子村党支部书记
彭有贵 宫河镇彭姚川村党支部书记
王 杰 周家镇核桃峪村党支部书记
徐 鹏 周家镇徐家村党支部书记
张富庆 周家镇芦堡村党支部书记
刘喜元 周家镇乔坡村党支部书记
秦秋荣 周家镇西庄村党支部书记
李永鹏 周家镇惠家塬村党支部书记
杨新盈 周家镇车家沟村党支部书记
魏亚东 周家镇燕家村党支部书记
王文君 周家镇下冯村党支部书记
张晓东 周家镇梁家村党支部书记
李刚权 周家镇周家村党支部书记
薛 超 周家镇大璋村党支部书记
刘芳民 周家镇房村村党支部书记
赵晓印 永和镇上南村党支部书记
高西宁 永和镇寺村村党支部书记
赵崇明 永和镇于庄村党支部书记
赵娜娟 永和镇樊村村党支部书记
张迎春 永和镇安兴村党支部书记
张宏伟 永和镇下南村党支部书记
范颖波 永和镇沟泉村党支部书记
路向东 永和镇罗川村党支部书记
解书明 永和镇房河村村主任
郭建宁 湫头镇湫头村党支部书记
张永昌 湫头镇新庄子村党支部书记
巩会芳 湫头镇王郎坡村党支部书记
杜社林 湫头镇西沟村党支部书记
王忠民 湫头镇张村村党支部书记
巩晓红 湫头镇双佛堂村党支部书记
赵巩社 湫头镇苟仁村党支部书记
穆青山 五顷塬回族乡南邑村党支部书记
秦保国 五顷塬回族乡西头村党支部书记
豆小利 五顷塬回族乡西渠村党支部书记
范海龙 五顷塬回族乡孟河村党支部书记
马万保 五顷塬回族乡龙咀子党支部书记
王根怀 三嘉乡东庄村党支部书记
徐增军 三嘉乡林坡村党支部书记
张江宏 三嘉乡后坡村党支部书记
吕喜军 三嘉乡狼牙坬村党支部书记
高军宁 三嘉乡刘川村党支部书记
关长平 三嘉乡关川村党支部书记
巩小民 三嘉乡松树坪村党支部书记
乡镇村级总林长及林长如有变动,报经相应领导小组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