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2280000003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7-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印发《庆阳市村容村貌提升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然资源局,西峰分局,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庆阳市村容村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5日
庆阳市村容村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农办等11部门《关于印发<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领办发﹝2021﹞12号)《甘肃省村容村貌提升导则》《庆阳市农村人民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庆办发﹝2022﹞23号)精神,扎实推进村容村貌提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以村庄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加强农房特色风貌塑造,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形成集约高效生产空间,营造宜居适度生活空间,保护山清水秀生态空间,建设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二、工作目标
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统筹布局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和公共设施,明确风貌管控要求,实现有需求的发展类村庄规划全覆盖。引导村庄各类建筑特色风貌塑造,推进农房改造提升,补齐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短板,构建完善的农房管控机制。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完成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正宁县永和镇罗川村的挂牌保护,加强传统民居的保护与利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树立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守好耕地保护红线,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将不挖山、不填湖、不毁林,保护好乡村的山水格局、田园风光、历史文化资源作为村容村貌提升的基本原则,打造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二)坚持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现有需求的发展类村庄规划全覆盖。对暂时没有条件编制规划的村庄,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村庄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确保村庄发展有遵循、建设有抓手。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遵循乡村发展规律,逐村研究村庄人口变化、区位条件和发展趋势,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等类型,确定村庄分类,分类别制定村容村貌提升目标和标准,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不搞“一刀切”,防止出现乡村建设“千村一面”和“形象工程”。
四、主要任务
(一)编制实施村庄规划。县区党委政府要严格履行村庄规划工作主体责任,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要统筹做好村庄规划编制、项目落实、资金筹措、组织实施等工作。要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科学规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在村庄规划编制中,注意景观风貌设计,充分遵循村庄自然环境,以山形地势、水系田园为依托,保护和延续村庄传统营建形制。根据村庄居民生活习惯、地形地貌特征、传统文化特征等要素,参照《甘肃省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从农宅风貌、庭院环境、绿化景观等落实村庄景观风貌。在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优化乡村水系、林网、绿道等的任务和措施,形成以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空间为主体的自然生态网络。将乡村规划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引导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注重村庄与村庄之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乡村建设等各类空间开发建设活动,必须按照法定村庄规划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
(二)分类推进村庄发展。分类别、差异化重点推进3类村庄发展。推进城郊融合类村庄发挥临近主城区优势,加强基础联通、环境优化,建设城市后花园和配套基地,对存量的村庄建筑积极引导提升建设品位,全力促进此类村庄建筑向城市转型,风貌向城市融合。推进集聚提升类村庄加快提升产业承载能力,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和差异特点,向农业、工贸、休闲服务等专业村方向发展;对塬区村庄要适度集中,持续提升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为未来农村的适度规模经营打下基础;对川区及山区村庄,要考虑生产生活的特点,稳步有序推进集中。推进特色保护类村庄统筹生态人文资源保护和利用,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切实保护该类村庄的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加强特色风貌打造。
(三)提升村庄特色风貌。在交通沿线,以环境整治为本,突出治理“脏乱差”现象,将沿线绿化、建筑立面、户外广告、城镇工程管线等进行统筹考虑,进一步完善交通沿线景观系统布局和结构。在村庄,推进“亮化、绿化、美化、文化”建设,按照“简洁、实用”的要求,开展村庄公共照明建设,推广使用新型节能照明灯具,鼓励和引导村民参与路灯建设;全面实施乡村绿化工程,围绕房前屋后、沿路沿景、村庄集镇等重点区域实施种树种草种花行动,鼓励利用瓜果蔬菜等庭院经济作物对村庄环境进行绿化,引导形成兼具生产性和观赏性的特色农业景观;拆除农村危旧房、违法违章建筑、废弃猪牛栏和废弃建筑“残垣断壁”等,因地制宜推动村口景观、雕塑小品、水岸步道等村庄特色景观塑造,体现村庄特色与标志风貌;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保护传统格局,充分挖掘村庄文化内涵与历史, 将村委会(党群服务中心)、卫生所、图书阅览室、老年活动室、健身广场、戏台剧场等集中布置,形成村民活动中心和公共开放空间。
(四)提升农房设计水平。各县(区)要制定乡村建设工匠培训方案,完成乡村工匠培训及登记工作,培育乡村建设队伍,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对农房建设质量、抗震结构、建筑风貌等进行科学引导和管控,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和绿色建材应用,建设现代宜居农房,推广有乡土特色和民俗特点的农村建筑,提升农村建筑风貌。
(五)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统筹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将历史文脉有机融合在乡村风貌之中。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防止大拆大建,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落实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制度,将正宁县永和镇罗川村作为农房管控的重点区域,严格管控建设行为。积极推进传统民居摸底建档,精准核定保护对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将村容村貌提升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要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形成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作、村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本县(区)村容村貌提升。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和住建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住建部门负责提升农房设计和建设水平,加强质量安全监管,配套完善相关基础设施。
(三)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大力宣传村容村貌提升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共建,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村容村貌提升的良好氛围。认真总结和宣传推广符合本地实际、能复制、易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