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2080000002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1-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正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周家信用社用地的公示
关于正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周家信用社用地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甘肃省农合机构改革化险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甘资发〔2024〕45号)有关规定,周家镇人民政府对位于周家镇周家东街15号的正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周家信用社1.71亩用地进行了审核。该宗土地补偿款及其他费用已补偿到位,权属清晰无争议、无纠纷。经十八届正宁县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对正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周家信用社长期使用的1.71亩土地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县自然资源局将正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周家信用社长期使用的1.71亩土地按现状认定为国有建设用地。
公 示 期: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4日
联系电话:0934-6121009
地 址:正宁县城南街10号
正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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