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4030000001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4-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正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正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县委法治办: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安排,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深化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推动自然资源各项工作有序纳入法治轨道,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对照我县“一规划两方案”(2021-2025法制正宁建设规划、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和2023年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依法履行部门职能,健全完善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有力有序推动“法治自然资源”建设。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一是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及时制定印发了《正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面安排部署年度重点任务,明确了具体落实措施,并实行“一把手”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业务股室具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认真执行《庆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亲自负责、亲自抓促,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定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法治建设落到实处,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切实履行了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严格落实报告制度,根据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对历年提交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也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履行了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职责。
(二)注重学习,强化教育,努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水平。一是细化学习计划安排,每年初都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并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职工学习教育计划》,将法治学习作为重点内容列入计划之内,明确学习培训的责任主体、具体方式和内容等,初步建立了规范化、制度化的法治学习培训体系。二是严格落实学习制度,积极修订完善《干部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并严格执行,推进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努力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学习氛围。三是立足实际加强学,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坚持将政治学习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与自然资源工作相关的法规制度、规范性文件等学习相结合,加强示范引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普法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法治学习,结合“知政策、明职责、转作风”活动,组织领导干部交流学习,不断提高自然资源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今年来,本局共计组织和参加各类学法活动20余次,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落实制度,细化措施,切实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有序。一是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听取公众意见、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结果公示等制度,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程》,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举行听证会,落实民意调查制度;对涉及法律法规的决策事项事先经过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都公开。坚持和健全了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大问题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对干部任用、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重要事项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记录等,做到了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操作。二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行自然资源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依法设定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无另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或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其他名目进行变相审批的问题。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权责一致、程序严密、公开透明、便利高效的行政审批制度。三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及时开展日常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等,确保系统干部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积极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由局办公室负责行政行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完善了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目前未接到群众对我局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高度重视“两案办理”工作,对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深入调查研究,狠抓具体落实。共接到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四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狠抓局机关政务公开,积极推进自然资源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增强网上政务信息发布、基础信息提供、登记和审批业务受理、信息查询和反馈能力,为群众生活和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创造便利条件。逐步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规划计划执行情况、重要业务进展情况、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需要广大公众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以土地征收为重点,全面主动公开征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征地告知、征地报批材料和征地批文、实施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促进依法征地、阳光征地、和谐征地。改进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交办、承办和答复等工作流程和市、县区分级分工协调机制,按照“谁制作、谁负责”的原则,主动公开自然资源局制作的各类政府信息,提高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质量。今年来,我局共计在门户网站、局政务公开栏及其他平台公布政务信息40余条。五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凡是由我局负责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县级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后,报县政府会议审定,审定通过后及时予以发布并向社会公示公开,同时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县人民政府和市局备案。严格按照县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实时清理、自动更新”长效机制,健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异议审查机制,规范异议申请处理程序。共清理出2件规范性文件已报县司法局备案。
(四)提高站位,狠抓落实,全面认真履行部门职能职责。一是“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对我局接入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审核自查,对存在涉及国家秘密、接入事项与部门职能职责不符、要素不全、信息错误、法律法规运用不当等问题进行了全面勘误,确保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符合规范标准要求。二是优化不动产登记模式,设立企业办理登记绿色通道。凡申请登记资料受理齐全,采取特事特办、简化程序的方式,依法快速办理登记,提供高效便民服务。落实了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结办、投诉处理和责任追究等制度,面向社会公开申请程序、资料清单、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将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与核税整合,设立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最大限度满足了前来办事群众的需求,不断创造条件优化营商环境。三是落实保护措施,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率先探索实施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作,2023年共完成造林绿化1.34万亩;不断强化防火宣传,提升广大群众意识,加强督查和值班值守,严防森林火灾事故,紧盯春节、清明等重点时段及区域,累计10余次赴各乡镇巡回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巡查工作,确保了我县境内无一起重大森林火情发生。
(五)创新方法,认真履职,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一是稳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利用以信息公示平台、门户网站公示专栏为主的多渠道执法信息公示载体,全面公示我局行政执法的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等,提高了执法的“能见度”和“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效实施行政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做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根据实际进行相关环节的音像记录。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的案件标准、方式、程序等内容,给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划下了“标准”“红线”。二是依法履行政执法职责,端正执法理念,坚持文明执法,要求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教育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杜绝粗暴行事,讲究办案技巧,提高办案质量。另外,在开展执法工作中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企业的监督,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真正实现把工作的监督权和成效的评判权交给服务对象、交给群众、交给社会。三是严格落实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采取部门联合执法、“两违”专项整治、违法线索核查及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棚房清理整治、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整治等工作,严查严控违法违规行为。至目前,共开展动态巡查120余次,发现违法行为17起,其中立案查处10起,收缴罚款5.8万元,依法拆除各类建筑2起,恢复耕地3.67亩。四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考试制度,及时组织履行执法职责的工作人员参加全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依法取得有效行政执法资格,做到依法持证执法,确保了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进一步助推了此项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提升了自然资源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目前我局持有有效执法资格证书人员76人。五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全面履行部门职责,坚持把“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普遍方式,及时研究制定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及抽查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责任全面落实。累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9次,规范了非煤矿山开采行为。严格矿权出让管理,加强绿色矿山建设,依法督促境内石油、煤炭等资源开发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责任。
(六)强化服务,严格监督,依法有效化解各类信访矛盾纠纷。一是畅通信访渠道,充分认识到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进一步加大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把信访工作纳入我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由局信访室具体承担信访工作,向社会公开了信访举报电话,设立了信箱,畅通了信访诉求渠道,切切实实为群众解决各种实际问题,把各种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扎实做好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积极围绕征地拆迁、土地权属等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2023年接待信访41人(次),接受群众评价300余次,好评率99.35%,受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群众投诉举报20余次,办结答复率100%,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得到了依法妥善解决。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坚持“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原则,全面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调查和应对,反向排查工作各环节存在的法律风险。今年未接到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七)注重宣传,提高认识,努力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一是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结合“4.22”、“6.25”、“8.29”“12.4”等重大宣传节日活动,通过设立固定宣传点、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巡回播放宣传音频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自然资源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至目前共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3次,出动宣传车辆20余台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册),广大人民群众保护自然资源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充分利用周一例会、“知政策、明职责、转作风”集体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积极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有关会议精神,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在全系统形成浓厚的法治政府建设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
(一)法治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干部群众对于自然资源相关法规政策学习不积极,日常了解掌握不够,对保护自然资源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依法保护自然资源的法治意识淡薄,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自然资源粗放、低效利用等现象依然存在。
(二)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监督资源缺乏有效整合,部分干部职工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依法行政效能。
(三)行政执法队伍有待加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受经济利益诱惑,一些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私挖盗采等现象屡禁不止。由于目前我局执法力量比较薄弱,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行政执法工作缺乏深层次研究,工作推动上按部就班,办法不多、魄力不足,法治工作机构队伍和行政执法队伍人员行政执法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以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始终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严格落实“一把手”的第一责任责任和分管领导的分管责任,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到位。同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落实奖惩办法措施,鼓舞先进,鞭策后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突出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切实提升法治建设执行力。进一步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重点,以点带面,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工作实际,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动“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的开展,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建设,健全完善自然资源重大事项民主科学决策机制,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执行力。
(三)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成效。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在执法队伍建设方面给予一定倾斜,配足配强执法队伍力量。同时,积极推进机构融合,加快整合我局执法力量,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另一方面,强化执法监督与业务指导,提升自然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程序,提高办案质量。第三,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强化统筹安排,组织配备相应的法治队伍,全面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正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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