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4070000005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4-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关于正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用地核实意见的
关于正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用地核实意见的
公 示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机关事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相关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110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办理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事项的工作细则>的通知》(庆政办函〔2023〕51号)等文件规定。经十八届正宁县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拟将正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实际占有的4172.76平方米(6.26亩)国有土地,按现状认定为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划拨国有建设用地。
公 示 期: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7日
联系电话:0934-6121009
地 址:正宁县城南街10号
正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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