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贯彻执行征收农用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2020年8月28日,庆阳市自然资源局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征收农用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庆资发〔2020〕248号),及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0〕41号),《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执行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资耕发〔2020〕5号),对全省农用地补偿标准进行了更新,公布了综合区片地价标准适用区片。现将庆阳市正宁县征收农用地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适用标准予以公布,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县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并做好新旧补偿标准衔接过渡工作,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正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23日
(审核:薛鹏)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