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阳周一品建设项目(一期)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我局对正宁县阳周一品建设项目(一期)进行规划批前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位置
县城南环路南侧、南二环西北侧。
二、规划条件
总占地71.96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60.86亩,代征道路面积为11.1亩,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5%。
三、规划方案
本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为:总建筑面积为72688.6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59896.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2791.80平方米),建设五栋剪力墙结构高层住宅。其中1#楼总建筑面积为12542.39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11774.57平方米、商业服务网点建筑面积为710.20平方米、杂物间建筑面积为36.04平方米、出地面楼梯建筑面积为21.58平方米),层数26层,建筑高度79.95米;2#楼建筑面积为13019.59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12182.75平方米、商业服务网点建筑面积为781.22平方米、杂物间建筑面积为34.00平方米、出地面楼梯建筑面积为21.62平方米),层数26层,建筑高度79.95米;3#楼建筑面积为12639.49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12210.49平方米、物业用房建筑面积为294.0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为34.80平方米、架空建筑面积为100.20平方米),层数26层,建筑高度79.90米;5#楼建筑面积为9113.11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8717.23平方米、杂物间建筑面积为395.88平方米),建筑层数20层,建筑高度为59.90米;6#楼建筑面积为12553.84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12327.01平方米、杂物间建筑面积为130.42平方米、架空建筑面积为96.41平方米),层数26层,建筑高度79.90米;主大门总建筑面积28.40平方米。
建设指标:容积率2.9,建筑密度16.05%,建筑高度最高79.95米,绿地率35.1%,机动车停车位998辆,非机动车停车位998辆(一期和二期建设统一计算指标,按总用地计算)。
四、总平图
现公开征求周围单位及住户意见,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不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23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4—6121009
受理部门:山河镇南街10号 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审核:安博)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