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废止公告
编号:2023071702
郭根民持《正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甘1025民初1177号》及《甘肃省正宁县人民法院生效证明书》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原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废止。
(审核:刘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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