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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人民政府

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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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6030000000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6-0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正宁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3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精神,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依法、准确、及时、公正和便民的原则,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强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继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流程,确保各类信息按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公开

(二)完善公开载体。认真编制和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对照主动公开目录,对各类公开信息和工作动态及时进行更新上传,做好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三)拓展公开渠道。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把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进行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公开局年度主要工作和便民服务信息等,使群众能更直观、方便地了解全县公安相关工作,提高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

(四)抓好人员管理。要求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制度,贯彻有关文件精神,全面了解信息公开内容,熟悉信息公开流程,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抓好监督保障。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分解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按时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保质保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测评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自然人、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等主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范围还不够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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