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5310000001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5-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履职依据 |
正宁县教育局机构职责
正宁县教育局机构职责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内设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的党务、政务和事务;负责文件的发放、运转和管理;负责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党支部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全县教育工作会议等有关会议的筹办工作;草拟有关综合性的重要文稿;负责教育宣传以及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信访、外事、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承办人大、政协建议与提案办理及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局机关职工年度考核及计划生育工作。
人事劳资股:负责教育系统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考核、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并指导全县教师、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培训、教师资格认定、评优选模工作;负责协调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统筹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承办局党组有关干部工作方面的业务。
计划财务股:负责局机关经费的管理、使用和各项开支的审核报批及工资发放;负责全县教育经费附加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教育专项资金的争取、划拨和管理;负责全局财务、工资报表的编制、上报及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负责全县教育年报、经费年报的统计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负责正宁县教育基金会事宜。
基础教育股:负责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管理基础教育工作。负责教育教学改革。汇通有关方面编制中学招生计划。综合管理普通高中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学校思想品德、环保、法制、国防、心理健康教育,普通话推广及规范用字工作。组织实施文明校园、德育示范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等创建工作。指导学校勤工俭学工作,开展经济创收活动。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指导管理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会考办:负责全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初(高)中会考报名、安排、成绩统计工作;组织中小学阶段性质量监测考试;负责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思想政治教育、德育、体育、卫生等指导文件;负责中等职业学校重点校建设、专业建设、基础能力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审核验印工作;负责职业教育教研和就业工作。
审计股:负责对全县教育系统重大的、带倾向性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对全县教育系统各种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及其经济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对全县各项教育筹资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教育经费的筹集、拨付、使用和效益等依法进行审计调查;对全县教育系统的基建、维修工程的概算和预决算情况依法实施审计监督;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对教育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依法进行审计调查;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教育内审机构以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校园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学校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制订落实工作措施;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承担学校安全隐患的督办、协调和安全工作督查,受理安全事故隐患投诉和举报;组织、协调或承办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及时收集、整理、传递、发布有关安全工作信息;负责全县学校的安全工作考核;会同相关部门综合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校方责任险工作。
正宁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招委有关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在市招生办的宏观指导和县招委会及县教育局的双重领导下,统筹安排部署全县大中专招生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大中专招生报名、资格审查、体检、统一考试、组建考试档案等工作;负责抽调、培训、审查、选派普通高校招生统考监考教师及工作人员,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考核、评价、监管,落实奖惩和责任追究制;负责普通高校招生试题(卷)的接送、保管、发放、收缴及其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做好大中专招生数据的分析统计及年度工作总结,组织召开招生工作会议,安排考试各项工作,评选表彰优秀考点和监考教师;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自学考试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自学考试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及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办:贯彻落实省、市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办和县项目办关于项目建设的有关决定和法规性文件;制定全县教育基本建设工程实施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教育基本建设工程规划的编制申报和年度计划的报批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评审、批复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工、分步分项验收、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工作;配合省、市、县对工程项目进行专项检查;负责教育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和拨付;负责全县中小学校校舍维修计划的制定和资金的拨付,审查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维修改造校舍计划实施;负责收集整理全县工程项目的有关文字和数据资料,建立健全校舍档案;负责全面改薄项目的规划编制、实施及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
体育艺术股:指导各校开全音体美课程、开足课时;组织开展学校文化艺术活动和全县师生艺术展演;组织中小学开展经常性体育活动和全县学生体育运动会,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组织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开展业务培训;负责省市组织的体育和文化艺术活动的参赛和参演工作;组织学生参加省、市体育艺术等级测试。
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教育系统的纪律检查工作、行政检查工作、作风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相关法规;对教育系统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纪党风教育及廉政教育;负责监督、检查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信访办公室:围绕《信访工作条例》,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县信访工作的规定和文件精神,协调处理教育系统有关的信访案件。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公室:负责国家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积极衔接财政部门拨付专项资助资金;负责营养餐的招标、管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积极衔接财政部门拨付专项资助资金;按要求及时组织发放各类学生资助资金,并定期对各校学生资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督查;负责组织开展生源地贷款工作,收集、整理和汇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上报及催贷等业务;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争取社会力量资助资金,拓宽资助渠道。
教育扶贫办公室:统筹协调局机关各股室的教育扶贫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扶贫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精准扶贫工作;负责编制教育系统精准扶贫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开展包村扶贫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
教育系统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做好全县教育系统妇女工作;组织开展适合妇女特点的有关活动,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了解和反映机关妇女的建议和要求,维护妇女的正当权益;完成县妇联安排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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