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
无障碍
|
关怀版

正宁县人民政府

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2240000001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12-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正宁县学生资助政策说明(2022年版)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28 浏览次数: 【字体:

正宁县学生资助政策说明

2022年)

一、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

1.范围和标准:减免省内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具有甘肃户籍的在园幼儿及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非甘肃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保教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2.资助方式:每学期开学初,按照政府及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年收费低于减免标准的,按照实际收费标准减免;年收费超过减免标准的,超出部分幼儿园可向幼儿家庭另行收取。国家补助资金不发放学生个人,主要下拨学校用于经费。

3.资助流程:个人提交资料(开学10个工作日内)--学校认定汇总--县教育局审核—划拨学校。

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范围和标准: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2.资助方式:国家助学金通过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社会保障卡等方式发放给受助学生,原则上按学期发放。

3.资助流程:个人申请(9月)—学校审核—教育局审定—发放学生资助卡。

三、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1.范围和标准: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费,对于新进入普通高中就读的原建档立卡(含存在返贫和致贫风险)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学校应当按照《甘肃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要求,做好重新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方可享受免学杂费政策。其中,对于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将其认定为可以享受免学杂费政策。春季减免440元/人,秋季减免470元/人。

2.资助方式:每学期开学初,按照学费收费标准直接予以免除,不得先收后退。国家补助资金不发放学生个人,主要下拨学校用于经费。

3.资助流程:个人申请(开学10个工作日内)—学校审核—教育局审定—划拨学校。

四、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1.范围和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2.资助方式:国家助学金通过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社会保障卡等方式发放给受助学生,原则上按学期发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月发放。

3.资助流程:个人申请(9月)—学校审核—教育局审定—发放学生资助卡。

五、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1.范围和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免学费补助标准为一般普通专业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农医类专业(不含口腔和美容)每生每年2300元,艺术类非戏曲专业每生每年3000 元,艺术类戏曲表演专业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

2.资助方式:开学初向学生直接按照标准予以免除。国家补助资金不发放学生个人,主要下拨学校用于经费。

六、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1.范围和标准: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资助方式:经教育部评审通过后,每年12 月31 日前一次性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将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3.资助流程:个人申请(9月)--学校推荐--教育局初审--国家审定--发放至学生资助卡、颁发荣誉证书。

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范围和标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等)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贫困学生如有需要,可按照贷款额度上限申请贷款,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原则上,助学贷款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展期。

2.资助方式:申请资料待国家开发银行审核批准后,每年11月初统一发放至贷款人个人平安银行账户或支付宝账户,高校自动扣减学费,多余部分在个人账户中可提现用于日常生活费。

3.资助流程:个人申请(7月)—合同签订—国开行审批—发放学生平安银行账户或支付宝账户—高校扣款。

4、还款须知: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免费使用,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以后依据合同约定自行还款。毕业生当年和次年只需偿还利息,从第三年开始需要偿还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开发银行将从您毕业当年的9月1日开始计收利息。每年11月1日—12月20日必须主动偿还利息,不能按期偿还利息会造成逾期即构成违约,将产生罚息并计入个人征信!

八、高职(专科)院校学生减免学费和书本费

1.范围和标准:在脱贫攻坚和脱贫攻坚政策延续阶段,对具有省内高职(专科)院校正式注册学籍且正常在校就读的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和17 个插花型贫困县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减免学费和书本费(从2021年起,不包括上一学段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5000 元,其中学费4500元,书本费500元。

2.资助方式:按学期发放,每学期每人2500元。发放至学生家庭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中。

3.资助流程:个人申请(9月提交高校)--高校审核汇总(10月20日前)--省教育厅下发资助名单(11月)--县教育局公示(12月)--发放至建档立卡贫困户惠农“一卡通”。

4.注意事项:我省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录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由省上统一做审核认定,学生本人不再需要到生源地扶贫部门做审核认定。

九、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滋蕙计划)

1.范围和标准:滋蕙计划资助对象是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省内每生500元、省外每生1000元的资助(一次性)。

2.资助方式: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卡。

3.资助流程:个人申请(8月提交学校)--学校审核--县教育局审批--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注:以上为资助政策宣传简介,项目具体实施依据上级最新下发的实施文件为准执行,由具体实施单位负责解释。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