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
无障碍
|
关怀版

正宁县人民政府

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市场监管局

  • 机构职责
  • 机构负责人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正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责

 

正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正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正宁县知识产权局牌子。

县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县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负责全县食盐市场监督执法。

 (十)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零售许可初审。指导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化妆品质量的检查和处罚,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评估。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规范管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追溯体系建设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在市场环节的风险管理。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质量抽查。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问题产品召回制度落实。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订修订地方标准的申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拟定和实施全县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指导商标、专利、地理标志执法和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

(十八)依法开展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业务,对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和认证认可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提高全县地方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管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县市场监管局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县市场监管局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县市场监管局应当予以协助。

2.与县工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工信局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县市场监管局承担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许可事项,负责食盐专营行政管理职能。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全县食盐市场监督执法。

3.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动物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动物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4.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正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领导

部门领导职责分工办公地点
路晓林

主持全面工作;联系山河市场监管所、西坡市场监管所。

307室
高小峰

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政法综治、宣传统战、人事教育、机关管理、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特种设备监察、安全生产、质量安全、产(商)品质量抽检,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认可监督管理股、质量监督管理股及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联系湫头市场监管所、五顷塬市场监管所。

306室
郭金风

承担重大案件核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非公党建、注册许可、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建设、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招商引资以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分管注册许可股、信用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保护股、法规股、非公办。联系榆林子市场监管所、永正市场监管所。

303室
刘永奇

主持山河市场监管所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价格监督检查、禁毒、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分管药械化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联系永和市场监管所、三嘉市场监管所。

302室
杨东海

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领域及食盐等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检测、12315指挥中心工作、市场专项治理、网络市场监测、广告监督管理、执法稽查、消费者协会工作。分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执法稽查股、行政综合执法队及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联系宫河市场监管所、周家市场监管所。

304室




正宁县南环路20-4

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电话传真:0934--6122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