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060000003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90号正宁县燃气整治方案(1)(1)
正市监发〔2023〕91号
正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申请贾丽同志继续驻村帮扶工作的
报 告
县人社局:
我单位贾丽,女,汉族,甘肃正宁人,1987年8月出生,本科文化程度;2012年1月通过庆阳市“就业援助”岗位招考,被分配到正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2019年2月因机构改革划转到正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
因贾丽同志档案存在“未按规定到乡镇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公共服务工作”的问题,违反干部人事管理规定。依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加快干部档案问题自查整改认定工作的通知》(正组函字〔2023〕147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对田飞等79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12〕19号)精神,贾丽同志于2016年8月至2019年5月,在宫河镇王录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但因驻村时间未达到干部档案问题整改要求时限,经局会议研究,同意贾丽同志继续驻村帮扶三个月,以便完成个人档案整改工作,现提请贵局同意批准。
正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1日
正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1日印发 |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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