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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人民政府

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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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2060000000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1-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正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正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等重点进行公开,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廉洁型政府的促进作用。根据规定,现将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我局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涉及政务服务、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行政许可、基层动态、不合格产品质量抽检信息等方面的内容。在正宁市场监管公众号上及时转载中央、省市主要媒体解读材料,并发布一些工作动态和政策解读,让公众第一时间理解相关政策和举措。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在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全文电子率达100%。政府文件6条,占20%;政府信息公开5条,占17.2%;规划信息3条,占10.3%;部门预算决算公开类2条,占6.89%;政府会议2条,占6.89%;统计信息4条,占13.7%;行政许可1条,占3.4%;重大项目1条,占3.4%;重大民生信息1条,占3.4%;政务公开要点2条,占6.8%;其他法定公开1条,占3.4%;政府信息年报1条,占3.4%。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队伍保障。因人事调整变动,2024年我局按照领导职责分工重新调整信息公开小组,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各股室配合,选配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审核、发布,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清单,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信息内容更加全面、准确、及时。二是严格制度落实。完善了《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保密工作制度》,严把信息发布的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审查关,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等保密审查规定,严密防范表述错误、泄密、负面舆情等情况发生,确保发布信息正确、规范。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顺畅,信息公开咨询以及申请等工作开展顺利。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主动向社会公开,增强透明度,打造群众“能看到、易获取、用得上”的政务公开专区,不断增强线下政务公开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加强“正宁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及时发布文件精神,发布各站所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主动向群众公开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典型案例情况。

)监督保障。一是强化工作指导监督。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域信息公开审核,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所涉及的重要问题。二是引入社会监督力量。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政务公开互动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监督工作,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真心解答群众疑惑,保障群众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200

0

0 

 0

0 

0 

 32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200

0

0 

0 

0

0

32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年,正宁县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公开的深度、广度、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

今后,我们将按照省市县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常态性工作抓实抓好,坚持能公开都要公开的基本原则,降门槛、少推辞、多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便民高效、规范运行,努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案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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