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7240000002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7-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中共正宁县委办公室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正办发〔2024〕51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相关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市驻正宁相关单位:
《正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正宁县委办公室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正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等9部委《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优化供水设施管理和服务水平,构建一体化、标准化、规范化的供水管理运营网络体系,推进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实现供水工程县域统管,切实保障饮水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十六字方针,按照省水利厅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行“3+1”(3即三种建设模式,包括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建设、因地制宜实施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1即实现县域统管、专业化管理全覆盖的管护模式)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构建全员全域全覆盖、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统一服务的新时代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城乡供水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管理服务提档升级,解决城乡供水发展不均衡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1.规模化发展。以建设集中式、规模化供水工程为抓手,完善城乡供水保障体系,强化水源保护、供水保障和水质提升,着力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及供水质量。
2.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规范要求,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水源、水厂厂址、管网布置、取水方式、供水规模和净水工艺等,全面推进城乡供水项目标准化建设。
3.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水价改革为引领,建立合理稳定的回报机制,以市场化方式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向纵深发展。
4.企业化管理。坚持“先建机制、后建项目”,健全供水企业现代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5.智慧化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整合城乡供水服务资源,为用水户提供多元化、便捷化、个性化服务,实现供水服务“零距离”、供水管理“全覆盖”、用水诉求“全响应”。
(三)总体目标
坚持“能联网尽联网、能扩网尽扩网、能并网尽并网”的原则,遵循“城乡一体、统筹规划、国有控股、集约经营”的思路,按照“政府监管、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要求,围绕“同策、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目标,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持续提升供水保障水平。集中利用六年时间,通过供水设施建设、供水管网改造、供水资产整合等措施,
确保在2030年实现全域供水一体化、供水产业一体化、建设管理一体化,形成统一建设管理、统一运营维护、统一融资保障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管模式,让每家每户用上纯净、甘甜、健康、安全的优质水。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编制规划。立足县情实际,按照“双库并用(庵里水库、红土窑水库)、三河共取(嘉峪川河、四郎河、支党河)、四纽支撑(宫家川引水枢纽、关家川引水枢纽、三嘉引水枢纽、嘉峪川引水枢纽)、两水增补(白龙江引调水、核桃峪煤矿疏干水)”城乡供水保障思路,遵循“建大、并中、减小”原则,统筹考虑水源条件、人口分布、乡村振兴建设现状,合理确定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布局和供水规模,科学编制《县域水网规划》《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切实做好全县水资源配置。
(二)强化工程建设。按照“四塬”(永和塬、三嘉塬、宫河塬、月明塬)“三川”(嘉峪川、四郎河川、支党河川)“一中心”(县城及周边)配水网络体系,加快重大骨干工程建设(永和塬供水关家川泵站扬水及宫家川引水枢纽供水工程),确保年内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持续完善城乡供水网络体系,积极推动宫河塬小型引调水(以宫家川引水枢纽为水源)、县城第二水厂(以嘉峪川引水枢纽为水源)、三嘉乡农村供水改造工程(以三嘉引水枢纽为水源)、核桃峪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等重大水源配置项目前期工作进度,通过新建规模化水厂、集中供水管网,扩建改造城乡供水站、更新老旧管网、安装智能管控设施等措施,有力有序推进城乡供水管网建设,实现城乡水资源均衡利用,打造配套完善的城乡一体化供水体系。
(三)有序整合资产。全面核查农村供水工程,建立基本信息台账,按照分步开展清产核资、资产注入的方式,逐步移交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对供水能力强、覆盖面积大的集中供水工程,在项目竣工决算验收并调试运行后,由建设单位采取划转方式,按程序申报,以资产注入形式移交;对运行良好且有一定规模的水站(厂),由主管部门采取划转方式,按程序申报,以资产注入形式移交;对乡镇村集体、私人承包经营的集中供水工程,根据产权归属、条件成熟程度,逐步收回工程经营权、管理权,进行资产核资后,按程序申报,以资产注入形式移交;对失去供水用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供水工程,由资产所有单位按照程序予以报废,并消除安全隐患。
(四)合理调配水价。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促进节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城乡供水实行政府指导价,水价采取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县发展改革局要对城乡供水价格成本开展定(调)价监审或者定期监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确定供水价格。乡(镇)供水水价,短期内实行城乡差别价政策,根据供水状况、供水成本、市场供求、覆盖人口变化以及群众实际承受能力等因素逐步调整;县域统管完成后,根据运行成本、效益等情况,依法依规建立财政补贴机制,实现城乡供水同价。
(五)规范运营管理。遵循“转观念、抓统筹、补短板、强监管、惠民生”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城乡供水一体化相关配套文件,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明晰维修养护职责,规范维修养护基金提取使用程序,确保工程管理、运行维护规范有序。城乡供水一体化按照程序,采取特许经营的方式由供水企业进行运营,在特许企业未确定之前,暂由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运营。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要加强维修抢修,保证供水稳定;要加强水质监测,确保水质达标;要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工作机制;要加强安全管理,健全保障机制;要拓宽融资渠道,确保投入到位;要坚持以人为本,提升服务质量。
(六)强化水源保障。突出“属地管理、联防联控、标本兼治”,加强水源风险防控、保护监管力度,规范水源地管理,保障水源水质安全,筑牢安全饮水防线。县水务局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调度,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乡镇人民政府要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提出意见,经县水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审核、按程序报批后,向社会公布;要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依法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水源、水体污染,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低于国家和地方水质标准,保证饮用水安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要保持高压态势,对破坏水利设施,干扰影响城乡供水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三、实施步骤
采取分类实施、稳步推进的办法,集中利用六年时间完成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具体分四个步骤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4年7月)
制定《关于正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县烟草专卖局、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二)谋划建设阶段(2024年7月至2030年3月)
1.科学规划水网。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在全面摸底调查、查找薄弱环节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正宁县域水网规划》《正宁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按程序报审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批复。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积极衔接争取。牢固树立“项目为王、发展为要”理念,深挖细研政策机遇,在“谋项目、争项目、管项目”上持续发力,紧盯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争取中省各类项目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格局。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时限:2030年3月底前
3.强化项目建设。根据“四塬”“三川”“一中心”配水网络体系,按照“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论证一批”的要求,成立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强化部门联动,做好“促前期、储项目、强建设”相结合文章,全力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高效推进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永和塬通过加快永和塬供水关家川泵站扬水工程建设进度,利用湫头水厂和五顷塬水厂保障五顷塬、湫头、永和3个乡镇供水;三嘉塬拟通过三嘉乡农村供水改造工程,保障塬面4个行政村供水;宫河塬通过加快宫家川引水枢纽供水工程建设进度,同时谋划实施正宁县第二水厂、宫河塬小型引调水等项目,保障山河、永正、榆林子、宫河、周家5个乡镇供水;月明塬拟通过谋划实施正宁县第二水厂建设工程,保障西坡镇塬面7个行政村供水,并作为县城供水备用水源;川区计划以红土窑水库、庵里水库、嘉峪川引水枢纽为水源,分别建设支党河川区、四郎河川区、嘉峪川川区集中供水工程,保障川区供水。同时,积极配合做好我县白龙江引水受水区水资源配置工作;加快推动核桃峪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工程落地,保障煤电产业及周家工业园区生产用水。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永和塬供水关家川泵站扬水工程和宫家川引水枢纽供水工程试水运行;2030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剩余谋划项目实施工作。
(三)资产统筹阶段(2024年7月至2030年3月)
1.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实际承担农村供水任务的所有工程进行清查摸底,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摸底调查工作;由县水务局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根据摸底调查和工程资产属性等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对符合接收条件且在正常使用年限内的资产进行评估(必要情况下可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采取“一片一策、一点一策”的措施,分类制定接收计划和推进时间表,明确责任分工,层层抓好落实。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县烟草专卖局、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时限:2024年7月15日前完成登记填报工作,2024年8月底前制定接收计划,明确责任单位
2.按照“一事一策、特事特办”原则,对在建水利项目(永和塬供水关家川泵站扬水工程、正宁县周家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宫家川引水枢纽供水工程〉)、统管集中供水工程(宫河塬供水工程管理站、永和塬供水工程管理站)、其他分散集中供水工程,根据工程建设覆盖范围、自来水管网承压能力、供水工程移交成熟度等情况,按照“成熟一个,移交一个”的原则,督促各相关单位将资产划拨至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按照程序注入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由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运营,并对资产进行运行维护。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县烟草专卖局、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完成在建项目资产注入,2025年3月底完成统管集中供水工程资产注入,2030年3月底前完成分散集中供水工程资产注入
3.结合县域“大水源”工程建设和供水工程资产统筹情况,由县水务局负责治理过度采用地下水行为,逐步关停县域自备井,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行为;由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城乡供水价格成本开展定(调)价监审或者定期监审,组织听证,确定供水价格;由县水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对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意见进行审核,按程序报批;由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水利设施,干扰影响城乡供水的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7月至2030年3月
(四)总结验收阶段(2030年4月至2030年5月)
由县水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总体目标进行考核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反馈各职能部门,按时限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30年4月至2030年5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负总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县水务局牵头负责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的推进落实;县委办、政府办、政法、公安、发改、财政、审计、自然资源、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工信、国资、县烟草专卖局、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等职能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全力配合,按照方案要求,细化分解工作责任和各个阶段目标任务,确定专人负责推进本辖区和单位的工作,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规范有序的工作格局,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
(二)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要围绕各自工作职能,积极组织开展一体化政策、资产清算、产权登记、资产划转、运行管理等方面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运营工作稳步推进。县委办、政府办负责城乡供水一体化方案的审定、印发,并协调工作推进中的各类问题;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办理破坏水利设施、干扰影响城乡供水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水霸”等违法人员;县水务局负责水网体系规划编制、项目资金争取、水利工程建设、相关管理办法起草等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工作;县发展改革局负责供水工程项目审批、水价监审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城乡供水一体化财政投入资金监管,落实乡镇水厂、单村水站运行管护及水质监测的资金保障等工作;县审计局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供水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监督、项目运营管理审计监督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和审批,并配合做好所建水利设施核查、资产评估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卫生监督和水质监测等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负责指导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设立水源地保护区标志等工作,开展集中式水源地水质监测,做好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服务、水污染防治监管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配合做好所建水利设施核查、资产评估等工作;县工信局负责推进正宁县周家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宫家川引水枢纽供水工程)建设进度,6月底试水运行,年内竣工并投入运营;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负责监督单位资产新增、登记、划转,并代表县政府向县属国有企业进行资产注入,管理国有资本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做好现有资产摸底、信访维稳、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县烟草专卖局负责配合做好所建水利设施核查、资产评估等工作;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农村供水规模工程、集中工程、分散工程的接收、管理、运营、维护、检测等工作,工作人员由供水公司按国有企业人员管理规定统筹解决。
(三)建立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农村饮水工程“三项制度”(建立运行管理机构、制定运行管理办法、落实运行管理经费),抓紧制定、严格执行《正宁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和《正宁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办法》,落实维修养护基金,建立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有管理机构和人员、有政策支持、有经费保障。强化应急抢修队伍建设管理,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应急抢修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解决处置“急、难、险、重”供水问题,特别是突发供水事件的管控处置。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培训,对标创建“星级水厂”六个方面要求(组织管理、水源与水质管理、硬件设施、运行管理、供水服务、精神文明建设),高标准规范水厂建设运行。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城乡供水信息管理系统、供水公司运营管理系统),以信息化、智能化提升管理服务质量。
(四)强化监督考核。对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和督导检查,对工作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部门和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及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必须阳光操作,公平公正,防止权力寻租和滋生腐败,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提供虚假资料、采取隐瞒事实等手段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正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摸底调查表
附件
正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摸底调查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成 时间 | 产权 性质 | 占地情况 | 机井 (眼) | 水塔(座) | 管线情况 | 沉淀池 (座) | 管理房 (间) | 消毒 设备 (台) | 供水村、组 | 户数 | 人口 | 供水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是否 移交 | 计划移交时间 | ||
用地 性质 | 面积(亩) | 材质 | 长度(米)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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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4 | ||||||||||||||||||||
5 | ||||||||||||||||||||
6 | ||||||||||||||||||||
7 | ||||||||||||||||||||
合计 |
注:1.产权性质分为国有、集体和私有;2.用地性质分为集体用地、租赁用地、个人承包地;3.供水村、组要具体到组。
中共正宁县委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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