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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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机构职责与分工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文体广电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体广电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体广电旅游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体广电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文体广电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县文体广电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二)管理、统筹协调全县文化体育旅游活动和相关节会活动。组织全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推进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及推广,指导、推进正宁全域旅游。
(三)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体艺事业和全县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文体广电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行标准化、均等化服务。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五)指导、推进全县文体广电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体广电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负责制定全县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工作。推进全县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指导、管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
(七)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组织实施全县文体广电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
(八)对全县广播电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九)指导全县文体广电旅游市场发展,对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县文体广电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全县文体广电旅游市场。
(十)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文体广电旅游人才培训规划;负责全县文体广电旅游行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王永靖 局 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杜新辉 副局长 负责广电、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分管广电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广电网络公司。
邱润龙 副局长 负责办公室、项目、产业、文物非遗工作。分管办公室、项目股、文物非遗股。联系博物馆。
彭李娥 副局长 负责文化、旅游、体育、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指导乡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工作。分管文化股、旅游股和体育股。联系文化馆、图书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红河演艺公司。
正宁县南街4号文化大楼二楼
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电 话:0934-6121759
传 真:0934-612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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