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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人民政府

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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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5080000000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5-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2025年正宁县医疗保障局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08 浏览次数: 【字体:

正宁县医保局2025年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根据县政府、财政局要求,现将我2025年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预算部门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定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规章、规定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上下政策协调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承担全县城乡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事务。

(四)组织执行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上下动态协调机制。

(五)组织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配合省、市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省、市、县际合作交流。

(八)负责定点医药机构资格准入、退出,协议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组织经办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及补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业务,审核结算全县医疗保障费用。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

根据县委办发(201961规定我单位为行政管理机构1个,独立核算1个,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县医保局机关人员编制10名事业管理人员12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8名局长1名、副局长2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人员情况

人员编制情况。根据县委办发(201961规定我单位为行政管理机构,其中行政编制10,事业编制8名。现有人员22人,其中在编16人,事业超编5人,借调1名,公益性岗位6,县聘1人

人员变化情况2024年年末在职人员22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医保局预算31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6.71元,退休费1.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9.5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17.73,住房公积金25.46万元,公用经费28.0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功能分类科目、经济分类科目说明如下:2025年部门预算指标318.7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 2101501行政运行177.24 万元;20802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79 万元;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 0.38万元;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17.35万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5.46万元,,2010501行政运行67.48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2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 0.5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

 

第三部分  部门其他预算情况说明

二、政府无采购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

二、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2025 年度我会固定资产原值总计 33.9万元。

 

第四部分   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绩效总体目标

1、深化党支部建设。

2、打牢基层基础。

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4、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5、拟定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规章、规定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6、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7、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8、组织经办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及补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业务,审核结算全县医疗保障费用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附件:附件:1、2025 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5 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25 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25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25 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6、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

训费支出

9、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2025 年政府基金预算支出

11、2025 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3、2025 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14、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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