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01600000029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10-1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开展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 的情况报告
县财政局:
按照《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甘财预〔2023〕56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落实抓管责任和承办人,明确时限,对照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针对《方案》中我局涉及的社会保险基金领域中第三条是否存在欠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的问题;第四条是否在存在机关事业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自查。
二、自查情况
1、社会保险领域。对照第三条,各级是否存在欠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的问题,经自查,我县无拖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的情况。
2、社会保险领域。对照第四条,各级是否在存在机关事业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问题,经自查,我县无拖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的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通过本次社会保险基金领域中医保基金的自查,我们将时刻注意防范,在今后的工作中,确保各项医保政策执行到位,力争把这项关系参保群众健康利益的实事办好。
正宁县医疗保障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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