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010000003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0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医疗机构,县医保服务中心:现将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正宁县医疗保障局 正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7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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