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正宁县公安局决算公开补充说明
庆阳市正宁县公安局
2021年决算公开的补充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1 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共支出167.21万元,人均支出0.34万元,比上年度176.03万元下降12.8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63万元,人均0.31元,比上年度174.92万元下降21.29%,下降原因是当年无新购置车辆;公务接待费9.58万元,人均0.019万元,比上年4.11万元上升133%,公务接待支出增加时由于2020年由于资金短缺有5万余元接待费未结算于2021年度支出结算。
(2)、机关经费总体情况说明:2021年我单位机关经费总计1390.39万元,比上年1154.53万元上涨20%,上涨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机关经费增加。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配置固定资产6807.95万元(账面原值)于上年度无变化,公安局新业务楼及附属工程和城关派出所未决算资产未登记,在职人员办公用房无变化;从资产类别分析,配置土地、房屋及构筑物717.85万元(折旧后),占11.29%;配置通用设备3360.01万元(账面原值),占49%;专用设备2476.59万元,占36%;图书、档案22.99万元(账面原值),占0.33%;家具用具装备及动植物230.4万元,占3.38%;我单位无形资产289.81万元。
3.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全局所有项目收入489.52万元,比上年度下降34.55%,项目资金用于所队维修及其他涉及公安机关业务,项目实施均达到绩效效果。
4.名称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专用材料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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