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正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补充说明
庆阳市正宁县巡察办2021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巡察办)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承担县委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制度建设及对巡察组的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
2.机构设置
根据正机编发(2018) 1号文件规定,成立中共正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县委工作机关,正科级单位,县委巡察办下设信息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104.96万元,支出总计104.96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9.86万元、增加23.34%,支出增加19.86万元、增加104.96%,主要原因:一是成立巡察办信息中心,增加了2名工作人员;二是开展了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常规巡察暨巡察回头看工作,共抽调12人组建2个巡察组对6个县直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暨巡察回头看工作。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104.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96万元,占100%。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10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6万元,占97.14%; 项目支出3万元,占2.86%。
本单位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4.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86万元,增加23.34%。主要原因:一是成立巡察办信息中心,增加了2名工作人员;二是开展了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常规巡察暨巡察回头看工作,共抽调12人组建2个巡察组对6个县直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暨巡察回头看工作。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4.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86万元,增加增加23.34%。主要原因:一是成立巡察办信息中心,增加了2名工作人员;二是开展了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常规巡察暨巡察回头看工作,共抽调12人组建2个巡察组对6个县直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暨巡察回头看工作。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9万元,占14.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6万元,主要原因:开展了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常规巡察暨巡察回头看工作,共抽调12人组建2个巡察组对6个县直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暨巡察回头看工作。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1.17万元,占86.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1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入2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17万元, 较上年增加28.9万元,主要原因调入2人。公用经费10.8万元,较上年增加2.59万元,主要原因成立巡察办信息中心,增加了2名工作人员。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 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23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接待省市督导县区巡察工作较少。
“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 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107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上巡察指导督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22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接待业务减少。
“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7人,其中:国内接待2批次7人; 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75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 2020年增加2.59万元主要原因是成立巡察办信息中心,增加了2名工作人员。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9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无车辆,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度预算项目资金10万元,为县级巡察专项资金。该项目绩效目标为,组织开展县委第七轮巡察暨巡察“回头看”,对县法院及其下属基层法庭、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2个部门(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三、名称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专用材料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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